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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人可选用邮寄和电报两种方式 委托收款只能在异地使用 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付款人银行在接到收款人开户银行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后,应及时向付款人发出通知,并附上有关债务证明 付款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拒绝付款
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备注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送出票人开户银行 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委托收款只能在同城使用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或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委托收款以未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个人为收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被委托银行名称
某国有计算机公司委托国有贸易公司代销计算机,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该收取的款项可以办理托收承付进行结算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在接到寄来的委托收款凭证及债务证明,并经审查无误之后,应及时通知付款人。如果付款人在接到通知日的次日起3日内没有通知银行付款,表示付款人拒绝付款 电子支付指令与纸质支付凭证可以相互转换,但纸质支付凭证的效力优于电子支付指令 银行对伪造的票据虽以善意且符合规定的正常操作程序审查,但未能发现异常而支付金额的,对持票人或收款人仍应负付款责任
所称“托收业务”包括:委托收款业务和委托承付业务。 所称“托收业务”包括:委托收款业务和托收承付业务。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托收承付是根据经济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发出通知的次日起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发现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发出通知的次日起 3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支票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出票人帐户内是否有足够支付款项 出票人签章是否为预留银行签章 持票人是否在支票背面作成委托收款背书 持票人是否在本行开户,与进帐单上收款人名称是否一致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使用 银行在办理划款时,发现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过被委托银行向收款人发出未付款通知书 付款人应当于接到通知的当日书面通知银行付款,如果付款人未在发出通知的次日起 3 日内通知银行付款的,视为同意付款
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在为单位办理划款时,付款人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的,应通知付款人交足存款 单位凭已承兑的商业汇票办理款项结算,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结算方式 委托收款仅限于异地使用
持票人提示付款,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送出票人开户银行 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的支票,持票人、出票人不在同一银行机构开户的,银行应通过票据交换系统或支票影像交换系统收妥后入账,银行不垫款 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
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持用于转账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交送出票人开户银行 收款人持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向付款人提示付款时,应在支票背面“收款人签章”处签章,持票人为个人的,还需交验本人身份证件,并在支票背面注明证件名称、号码及发证机关 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0日,但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除外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出票人也免除票据责任 持票人可以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但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仅限于收款人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签章栏签章、记载“委托收款”字样、背书日期,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并将支票和填制的进账单送交开户银行
“4150发出委托收款” “4151收到委托收款” “4152委托收款到期付款” “4153委托收款划回处理”
支票是否超过提示付款期限 出票人帐户内是否有足够支付款项 持票人是否作成委托收款背书 出票人签章是否为预留银行签章 支票背书是否连续
委托收款以银行以外的单位为付款人的,凭证上必须记载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 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以单位为付款人的,银行应当在当日将款项主动支付给收款人 付款人审查有关债务证明后,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