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保留金扣留的比例为每次进度付款的10% 保留金的限额一般为合同总价的5% 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量的50%以后就不再扣留保留金 不允许承包商在完工验收后用保函来代替剩余2.5%的保留金
施工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5%,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 银行履约保函有商业银行开具的担保证明,通常为合同金额的20%左右 发包人的支付担保实行履约金分段滚动担保,支付担保的额度为合同总价的15%~20% 保留金一般为每次工程进度款的10%,但总额一般应限制在合同总价款的5%
工程合同一般采用单价合同,定期支付承包商完成的工程量,并从每次定期付款中扣留一定百分比作为保留金 保留金扣留的比例为每次进度付款的10% 保留金的限额一般为合同总价的5% 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量的50%以后就不再扣留保留金 保留金扣留的比例为每次进度付款的5%
不予返还 返还该移交区段的一半保留金 返还该移交区段的全部保留金 保留金应按一定比例予以支付
保留金一般为每次工程进度款的10% 保留金总额一般应限制在合同总价款的5%(通常最高不得超过10%) 一般在工程移交时,业主(工程师)将保留金的30%支付给承包人 保留金是作为承包人完成其修补缺陷义务的保证
1%~5% 5%~10% 10%~15% 15%~20%
合同完工证书颁发后,发包人应在第2天将质量保证金的一般退还给承包人 质量保证金一般分三次退还 缺陷责任期满后,发包人应会同承包人核实其是否完成保修责任,如无异议则应将剩余质量保证金支付给承包人 质量保证金应在每次进度款支付中扣除 质量保证金是发包人持有的对施工合同的担保
工程移交时,一次性退还承包人 质量保修期满一年后,一次性退还承包人 工程移交时,支付一半给承包人;质量保修期满时,支付剩下的一半给承包人 不退还承包人
2.5%~5%,5%~10% 5%~10%,2.5%~8% 5%~10%,2.5%~5% 2.5%~8%,5%~12%
保留金第一次返还是在颁发解除缺陷责任证书之后 保留在业主手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 当承包商有一般违约行为使业主受到损失时,可从该项金额内直接扣除损害赔偿费 承包商在投标书附录中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信息和要求确认了每次扣留保留金的百分比和保留金限额
一般为每次工程款的15% 通常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 按合同约定,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在工程移交时,发包人将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 在工程移交时,发包人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从未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保留金数额时起扣,每次承包方应得的工程款中扣留规定比例的保留金 当工程款累计拨付达到工程等价的一定比例时,停止拨付,余款作为保留金 在发包方向承包方第一次支付的工程款中,扣留规定比例的保留金 在发包方向承包方第一次支付的工程款中,扣留规定金额的保留金 从发包方向承包方第一次支付工程款开始,每次从承包方应得的工程款中扣留规定比便的保留金
一般为每次工程款的20% 通常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5% 按合同约定,在每次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质量保修期满后,发包人将保留金支付给承包人 在工程移交时,发包人将保留金的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保留金扣留的比例为每次进度付款的20% 保留金的限额一般为合同总价的5% 承包商在完成工程量的50%以后就不再扣留保留金 保留金的一半,即合同价的2.5%在完工后支付,剩余的2.5%在其按照合同履行完 允许承包商在完工验收后用等额银行保证金或保函来代替剩余2.5%的保留金
保留金是作为承包人完成修补缺陷义务的保证 保留金一般是每次工程进度款的15%,但不得超过总价的10% 在工程移交后,发包人将保留金一次性全部支付给承包人 在保修期一年后,发包人将保留金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在工程移交后,发包人将保留金一半支付给承包人;在保修期满1年后,发包人将保留金另一半支付给承包人
保留金第一次返还是在颁发解除缺陷责任证书之后 保留在业主手中,作为约束承包商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的措施之一 当承包商有一般违约行为使业主受到损失时,可从该项金额内直接扣除损害赔偿费 承包商在投标书附录中按招标文件提供的信息和要求确认了每次扣留保留金的百分比和保留金限额
扣留承包人的保留金分两次返还,即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的返还和保修期满颁发履约证书后将剩余保留金返还 颁发了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时,将保留金的2/3支付给承包人 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是限于一个区段或工程的一部分,则返还金额=保留金总额的一半×移交工程区段或部分的合同价值×40%+最终合同价值的估算值 整个合同的缺陷通知期满,返还剩余的保留会 如果颁发的履约证书只限于一个区段,则在这个区段的缺陷通知期满后,也应全部返还该部分剩余的保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