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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30名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立法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果认为立法会通过的立法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以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行为,行政长官应辞职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法案,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之后可解散立法会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后,重选的立法会仍通过原法案,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协商不成的,行政长官有权再次解散立法会
香港行政长官可以随时解散立法会 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 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会 行政长官可以在其任期内解散立法会三次
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的财政预算案由行政长官签署并报送__备案 如果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或渎职行为而不辞职,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全体议员1/4以上,可以提出弹劾动议 立法会如果认定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行为,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直接弹劾行政长官 香港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如需修改, 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 2/ 3 多数通过. 行政长官同意, 并报全国__批准
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向立法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果认为立法会通过的立法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以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有严重违法行为,行政长官应辞职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法案,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之后可解散立法会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后,重选的立法会仍通过原法案,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协商不成的,行政长官有权再次解散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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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30名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当辞职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 30名立法会议员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当辞职
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法案,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30名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