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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亏损、微利或跳跃性盈利的企业,应该作为转让定价调查调整的重点对象之一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也应该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企业的关联方以及可比企业应在与税务机关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约定期限一般不应超过30日 税务机关对企业实施转让定价纳税调整后,应自企业被调整的最后年度的下一年度起3年内实施跟踪管理
有形资产购销的关联交易 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 无形资产转让的关联交易 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关联交易 劳务提供的关联交易
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可以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受让无形资产发生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一方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0%以上可构成关联关系 同期资料包括主体文档、本地文档和特殊事项文档,如果年度关联交易总额超过5亿元,应当准备主体文档 转让定价方法包括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再销售价格法、成本加成法、交易净利润法、利润分割法和其他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方法 转让定价调查应重点选择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的企业 预约定价安排一般适用于主管税务机关向企业送达接收其谈签意向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之日所属纳税年度前4个年度每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长期亏损的企业 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的企业 关联交易数额较大或类型较多的企业 与避税港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
标准比例区分金融企业和其他企业,分别为5:1和2:1 企业实际支付关联方利息存在转让定价问题的,税务机构应首先实施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支付给税率高于本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不受资本弱化的限制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不用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转让定价税制适用于国内母公司或子公司及其在国外的子公司或母公司间的交易 转让定价税制适用于形式上通过第三者中介而实质上是关联公司间的交易 转让定价税制适用于居民个人 税务机关对被认为是关联公司的纳税人,有权对其交易价格进行调查和调整
长期亏损的企业 低于同行业利润水平的企业 关联交易数额较大或类型较多的企业 与避税港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的企业
外资股份低于 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 可以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企业与其关联方共同开发、 受让无形资产发生的成本,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 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 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可以在税前扣除。 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 原则上不做转让定价调查、 调整。
融资金额及币种 融资期限 融资人的资信 担保 计息方法
关联交易数额较大或类型较多的企业是转让定价调查重点选择的企业 实际税负不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转让定价现场调査可根据需要依照法定程序采取询问和实地核査等方式,但不得调取企业的账簿资料 税务机关分析、评估企业关联交易时,因企业与可比企业营运资本占用不同而对营业利润产生的差异要进行必要调整 企业与关联方之间收取价款与支付价款的交易相互抵消的,税务机关在可比性分析和纳税调整时,原则上应还原抵消交易
利润水平较高且稳定的甲企业 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少量关联交易的乙企业 与低税率国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丙企业 已向税务机关提交《预约定价安排续签申请》的企业
利润分割法 成本加成法 交易净利润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
外资股份低于50%且仅与境内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可免于准备同期资料 预约定价安排应由县级以上的税务机关受理 预约定价安排适用于自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年度的次年起3至5个连续年度的关联交易 参与方使用成本分摊协议所开发或受让的无形资产可以在税前扣除另行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预约定价安排的谈签将影响税务机关对企业提交预约定价安排正式书面申请当年的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还原隐匿交易 取消隐匿交易 重新定价隐匿交易 还原抵消交易
标准比例区分金融企业和其他企业,分别为5:1和2:1 企业实际支付关联方利息存在转让定价问题的,税务机构应首先实施转让定价调查调整 支付给税率高于本企业的境内关联方的利息不受资本弱化的限制 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不用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可以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关联交易 再销售价格法以关联方购进商品再销售给非关联方的价格减去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后的金额作为关联方购进商品的公平成交价格 成本加成法通常适用于有形资产的购销、转让和使用,劳务提供或资金融通的关联交易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毛利作为关联交易的公平成交价格 利润分割法通常适用于各参与方关联交易高度整合且难以单独评估各方交易结果的情况
一般反避税管理 转让定价管理 受控外国企业管理 资本弱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