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交易所按上市公司送配公告,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前按每个股东账户中的持股量自动增加相应的股数 在配股缴款期限内,承销商确定一个交易席位代理上市公司作为买入方按交易所规定的统一证券代码申报买入配股权证 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按照上市公司中的配股价格均可受理投资者的配股认购缴款业务 每日闭市后,配股缴款自动纳入清算系统
卖出配股权证 买入配股权证 卖出股票 先买入后卖出
投资者在配股缴款期内,通过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买入配股权证 在配股缴款过程中,证券公司不得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交易费用 在配股缴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一个交易席位代理上市公司即作为买入方按证 券交易所规定的统一证券代码申报买入配股权证 证券交易所受理投资者的配股认购缴款业务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未托管的实物股票派生的权证由承销商认购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未被认购且承销商未予包销的不予登记,在可配股份总数中扣除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已托管但未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配股权证由股权登记机构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下 送配股的股权登记记录不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送配股的股权登记记录不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未托管的实物股票派生的权证由承销商认购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未被认购且承销商未予包销的不予登记,在可配股份总数中扣除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已托管但未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配股权证由股权登记机构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未托管的实物股票派生的权证由承销商认购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未被认购且承销商未予包销的不予登记,在可配股份总数中扣除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已托管但未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配股权证由股权登记机构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下 送配股的股权登记记录不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投资者在配股缴款期内,通过证券公司的营业网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报买入配股权证 投资者在配股缴款过程中,证券公司不得向客户收取交易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交易费用 在配股缴款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确定一个交易代理上市公司即作为买入方按规定的统一证券代码申报买入配股权证 投资者办理配股认购缴款业务,只能在投资者所属的证券营业网点办理
在配股登记日闭市前向证券公司传送投资者配股明细数据库 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公告的配股期限内委托其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在交易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卖出配股权 认股缴款结束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主动为认购缴款的股东在相应的股票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股数 未被认购并且承销商未予包销的股份,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即时在可配股份总数中予以扣除,但要登记 送配股的股权登记的记录都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证券交易所按上市公司的送配公告,在股权登记日闭市后根据每个股东股票账户中的持股量,按照无偿送股比例,自动增加相应的股数并主动为其开立配股权证账户,按有偿配股的比例给予相应数量 配股缴款期限内,承销商确定一个交易席位代理上市公司作为买入方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统一的证券代码申报买入配股权证 拥有该种股票配股权证的投资者,凭本人身份证和股票账户,在其缴纳认购款项或确认其资金账户中有足够的存款余额后,可委托买入不超过可配股数的股票,具体方式为向场内申报买入配股权证(其实质是买入股票) 证券交易所利用电脑交易撮合系统的控制功能,可判别投资者拥有配股权证的数量,一旦确认即可撮合成交
送配股的股权登记记录不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于未托管的实物股票派生的权证由承销商认购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未被认购且承销商未予包销的不予登记,在可配股份总数中扣除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已托管但未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配股权证由股权登记机构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下
在配股登记日闭市前向证券公司传送投资者配股明细数据库 办理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公告的配股期限内托付其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在交易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交易系统卖出配股权 认股缴款完毕后,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主动为认购缴款的股东在相应的股票账户中增加相应的股数 未被认购并且承销商未予包销的股份,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即时在可配股份总数中予以扣除,但要登记 送配股的股权登记的记录都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送配股的股权登记记录不在股票账户的过户记录中逐笔反映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对于未托管的实物股票派生的权证由承销商认购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未被认购且承销商未予包销的不予登记,在可配股份总数中扣除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已托管但未进入清算系统的股份,配股权证由股权登记机构直接记入股东的证券账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