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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的名称可以仅以数字组成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特异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一致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 独占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品种权人不起诉情况下的排他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经品种权人明确授权的普通实施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
利用授权品种进行育种 利用授权品种进行其他科研活动 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 为商业目的对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进行的许诺销售或销售行为
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爱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的名称可以仅以数字组成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特异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分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一样性,是指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样
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目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同时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一致性和稳定性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 违反社会公德的名称不得用于授权品种的命名
请求宣告品种权无效的期限为自公告授予品种权之日起6个月后 对于不具备一致性的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职权宣告品种权无效 对于不具备稳定性的植物新品种,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可以依据任何单位或个人的书面请求宣告品种权无效 品种权人对于宣告其品种权无效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 申请品种权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该品种的照片以及权利要求书 申请人可以在品种权授予前修改或者撤回品种权申请
2012年12月18日 2013年2月7日 2013年6月12日 2013年11月18日
非商业化的育种及其他科研活动,可以不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使用费 农民自繁自用授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可以不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但应当向其支付使用费 农民自繁自用授权植物新品种的繁殖材料,可以不经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使用费 强制许可无须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也不向其支付使用费 强制许可无须品种权所有人许可,但应当向其支付使用费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算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申请之日起算 藤本植物的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 果树的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为15年 观赏树木的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期限为20年
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认定的主要依据不是审批机关的授权文件,而是审批机关委托植物新品种保藏中心留存的授权品种的标准样品。 认定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必须将被控侵权的品种的全部特性、特征与授权品种的全部特性、特征(相当于专利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进行全面比较,不能仅仅针对构成授权品种特异性的特性、特征进行比较。 认定侵犯植物新品种权的行为时,被控侵权的品种的特性、特征必须与授权品种的特性、特征相同,或者特性、特征的不同是因非遗传变异所致的。 将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侵权认定,将被控侵权的品种的全部特性、特征与授权品种进行全面比较,如果相同,就可以判定其行为一定构成侵权。
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以商业目的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假冒授权品种的行为 为了国家利益,审批机关作出实施植物新品种强制许可的决定 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为15年 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我国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是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两个部门来进行 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是农业领域最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植物新品种权授权单位是专利局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为10年 植物新品种权授权单位是国务院农业行政部门 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为5年
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仅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植物品种,不包括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的植物品种 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别 授予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同时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实用性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认为植物新品种权受到侵犯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生产或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侵犯植物新品种权。 被控侵权物的特征、特性与授权品种的特征、特性相同,或者特征、特性的不同是因非遗传变异所致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认定被控侵权物属于商业目的生产或者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以农业或者林业种植为业的个人、农村承包经营户接受他人委托代为繁殖侵犯品种权的繁殖材料,不知道代繁物是侵犯品种权的繁殖材料并说明委托人的,也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假冒商标 假冒专利 假冒商业秘密 假冒授权品种(植物新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