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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证券法》 规定, 采用要约收购方式, 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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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上市公司部分股份的收购要约应当约定:被收购公司股东承诺出售的股份数额超过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的,收购人应全部收购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可以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但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以要约方式收购一个上市公司股份的,其预定收购的股份比例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在要约收购期间,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得辞职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暂停上市交易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得转让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期限届满,被收购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由证券交易所依法暂停上市交易  
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公开声明撤销其收购要约  在收购期限内,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向被收购公司持股50A,以上的股东开出特别收购条件  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的第13个月,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公开声明撤销其收购要约  在收购期限内,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向被收购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开出特别收购条件  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的第13个月,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要约收购  招标收购  协议收购  竞价收购  兼并收购  
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  
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  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除非出现竞争要约,不得变更收购要约  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只需通知被收购公司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撤销其收购要约  
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30日  不得少于15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90日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要约约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5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公开声明撤销其收购要约  在收购期限内,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向被收购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开出特别收购条件  在收购行为完成之后的第十三个月,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寻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网会计征线  收购人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期限内,不得撒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人在证券交易所之外进行的收购,属于要约收购  收购人应当编制要约收购报告15,并对报告$摘要作出提示性公告  
收购人在要约收购期内,不得卖出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  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5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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