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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的工商登记内容发生变化,应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纳税人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锐务登记。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发生扣缴义务时,可以不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纳税人只有在工商登记内容发生变更时,才需要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个体工商户应自身的经营需要暂停经营或恢复经营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停业、复业登记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持税务登记证件副本和《外管证》等资料,向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
纳税人如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率、税目变化的,应在变更税务登记之后重新申请税种认定登记,并附送申请报告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时应提供市场调研报告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购置不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一律向纳税人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购置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纳税人购置需办理车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购买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 000元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伪造税务登记证件,情节严重的,处30 000元罚款 对买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处6 000元罚款
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的纳税人 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的纳税人 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纳税人 未注销开户银行信息的纳税人
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伪造税务登记证件,情节严重的,处30000元罚款 对买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处6000元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
对同一纳税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分别办理登记,分别设置税务登记代码。 对同一纳税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对同一纳税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应分别办理税务登记,分别设置税务登记代码。 对同一纳税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的税务登记应当采用同一代码,信息共享。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000元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伪造税务登记证件,情节严重的,处30000元罚款 对买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处6000元罚款
纳税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纳税人税务登记的内容发生变化时,应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因住所变动涉及改变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的工商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 纳税人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自吊销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变更税务登记的内容涉及税种、税率、税目变化的,应变更税种登记 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后,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向原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追缴滞纳金 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的纳税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 1000 元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对伪造税务登记证件,情节严重的,处 30000元罚款 对买卖税务登记证件的纳税人,处6000元罚款
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 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