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乙类非处方药管理 甲类非处方药管理 甲类和乙类两类非处方药管理 按一般处方管理 按"受限药"管理
乙类非处方药管理 甲类非处方药管理 甲类和乙类两类非处方药管理 按一般处方管理 按"受限药"管理
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上必须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 未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非处方药药品一律不准出厂 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时,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坐标比例和色标要求使用 红色专有标识用于乙类非处方药药品,绿色专有标识用于甲类非处方药药品
乙类非处方药的包装 内包装和外包装 标签和使用说明书 使用说明书和大包装
处方药不得开架自选销售 非处方药可以开架自选销售 处方药不得采用附赠药品的销售方式 非处方药可以采用有奖销售的销售方式
乙类非处方药管理 甲类非处方药管理 甲类和乙类非处方药管理 按一般处方药管理 按“受限药”管理
非处方药 甲类非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 处方药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制定、公布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及其管理规定 非处方药药品自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非处方药药品审核登记证书》之日起12个月后,其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上必须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否则非处方药药品一律不准出厂 经营非处方药的企业自2000年1月1日起可以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但必须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坐标比例和色标要求使用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图案分为红色和绿色,红色用于甲类非处方药,绿色用于乙类非处方药和用作指南性标志 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时,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和大包装可以单色印刷,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下方必须标示“甲类”或“乙类”字样;标签和其他包装必须按规定色标要求印刷
处方药强调品牌,非处方药实行新药保护及专利保护 处方药的宜传对象是消费者(病人),非处方药是医师 处方药宣传可在大众传播媒介,非处方药仅限专业医药报刊 处方药取药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非处方药则不需要 处方药目录由国家药监部门颁布,非处方药目录则由省级药监部门颁布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实行分类注册和转换管理 药品审评中心根据非处方药的特点,制定非处方药上市注册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药品评价中心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上市后转换相关技术要求和程序,并向社会公布 药品注册过程中不得直接提出非处方药上市许可申请,上市一定时间后才可以申请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申请
负责提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 负责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 负责非处方药目录的公布和调整 负责非处方药目录的遴选和审批 负责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的批准
处方药强调品牌,非处方药实行新药保护及专利保护 处方药的宣传对象是消费者(病人),非处方药是医师 处方药宣传可在大众传播媒介,非处方药仅限专业医药报刊 处方药取药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非处方药则不需要 处方药目录由国家药监部门颁布,非处方药目录则由省级药监部门颁布
第二、三、四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中的化学药品部分共分7部分 第一批公布的国家非处方药全部按甲类非处方药管理 第二、三、四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中化学药品和中成药均按制剂品种公布 第二、三、四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分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 第二、三、四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公布形式与第一批目录有所不同
处方药强调品牌,非处方药实行新药保护及专利保护 处方药的宜传对象是消费者(病人),非处方药是医师 处方药宣传可在大众传播媒介,非处方药仅限专业医药报刊 处方药取药需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非处方药则不需要 处方药目录由国家药监部门颁布,非处方药目录则由省级药监部门颁布(2005年考试真题)
处方药只能凭执业医师的处方才可调配、购买 消费者需凭处方才能购买非处方药,但可自行使用非处方药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药品本质上的属性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均需经过国家工商管理部门批准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都是有保障的
医疗机构不能推荐使用非处方药 非处方药经审核可以在群众媒体上做广告宣传 非处方药说明书由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购处方药
乙类非处方药管理 甲类非处方药管理 甲类和乙类丙类非处方药管理 按一般处方药管理 按“受限药”管理
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评价并批准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属于药品上市后评论范畴 国家对处方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转换评价是将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国家对非处方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或不适宜按非处方药管理的品种要及时转换为处方药
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上必须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 未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非处方药药品一律不准出厂 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时,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坐标比例和色标要求使用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图案分为红色和绿色 红色专有标识用于乙类非处方药药品,绿色专有标识用于甲类非处方药药品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图案分为红色和绿色 非处方药药品标签、使用说明书、内包装、外包装上必须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 红色专有标识用于乙类非处方药品,绿色专有标识用于甲类非处方药品 未印有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非处方药药品一律不准出厂 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时,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坐标比例和色标要求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