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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总体规划 水环境规划 水资源综合利用规划 城市建设规划 城市排水专业规划
中心城市垃圾焚烧厂可以邻近污水处理厂布置 大中城市环卫设施总体规划中应包括公厕布局规划 大中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应布置在建成区5 公里以外 建筑垃圾应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处理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该系数一般为0.6~0.9 城市污水工程规模和污水处理厂规模应根据平均日污水量确定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污水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布局,坡向以及城市污水受纳体和污水处理厂位置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局
污水处理厂较大型、中型、小型相结合的方式布置 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除规划范围外,还应包括其上游的江流区域 污水处理厂应位于城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可与城市垃圾焚烧厂统筹建设
确定排水体制 布置雨水干管和其他雨水设施 对污水处理工艺提出初步方案 按照确定的排水体制划分排水系统
地下管线的材料使用情况 城市总体规划、竖向规划和分期建设情况 污水处理利用情况、处理厂和排放口位置 人口和素质情况 地形和水文地质条件
当城市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设在城市规划区范围以内时,应将污水处理厂或污水排出口及其连接的排水管渠纳入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新建城市、扩建新区、新开发区或旧城改造地区的排水系统应采用合流制 分流制排水体制应适用于条件特殊的城市,且应采用截流式分流制
根据城市和区域水资源的状况,合理选择水源,科学合理确定用水量标准,预测城乡生产、生活等需水量,确定城市自来水厂等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根据城市用水状况和自然环境条件,确定规划期内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与布局,布置各级污水管网系统 确定污水处理厂数量、分布、规模、处理等级及用地范围 根据城市水资源紧缺状况,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布局,在满足不同用水水质标准条件下,考虑将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后用于生态用水、市政杂用水、工业用水等,确定城市再生水厂等设施的规模、布局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该系数一般为0.6~0.9 城市污水工程规模和污水处理厂规模应根据平均日污水量确定 城市污水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布局、坡向以及城市污水受纳体和污水处理厂位置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局
进一步确定再生水设施规模,确定主要设施位置和用地范围 计算再生水需水量,提出对用水水压的要求 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布局,合理布置再生水厂布局、规模和服务范围 布置再生水输配水干管、输水管网和供水重要设施 确定再生水利用对象、用水量标准、水质标准,预测城市再生水需水量
根据城市和区域水资源的状况,合理选择水源,科学合理确定用水量标准,预测城乡生产、生活等需水量,确定城市自来水厂等设施的规模和布局 根据城市用水状况和自然环境条件,确定规划期内污水处理量、污水处理设施的规模与布局,布置各级污水管网系统 确定污水处理厂数量、分布、规模、处理等级以及用地范围 根据城市水资源紧缺状况,结合城市污水处理厂规模、布局,在满足不同用水水质标准条件下,考虑将城市污水处理再生后用于生态用水、市政杂用水、工业用水等,确定城市再生水厂等设施的规模、布局
城市排水体制应分为分流制与合流制两种基本类型 城市污水量宜根据城市综合用水量(平均日)乘以城市污水排放系数确定,该系数一般为0.6~0.9 城市污水工程规模和污水处理厂规模应根据平均日污水量确定 城市污水系统应根据城市规划布局,结合竖向规划和道路布局、坡向以及城市污水受纳体和污水处理厂位置进行流域划分和系统布局
确定排水干管、渠的走向和出口位置 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 提出污水综合利用措施 对污水处理工艺提出初步方案
污水处理费计入城市供水价格 污水处理费按照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并以合理赢利的原则核定 污水处理费按年划拨给排水和污水处理企业 污水处理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各城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
估算分区的雨水、污水排放量 对污水处理工艺提出初步方案 按照排水体制划分排水系统 划分排水区域,估算雨水、污水总量,制定不同地区污水排放标准
开征城市污水处理费用后, 对向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单位, 不再征收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和污水排污费 污水处理费由污水处理企业负责征收 污水处理费按照补偿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并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 没有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 可以开征污水处理费用于补充排污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资金, 但必须在三年内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运行
提出雨水、污水利用原则 确定雨水系统设计标准 估算污水量,确定污水处理率和处理深度 布置规划区内雨水、污水支管和其他排水设施 确定规划区雨水、污水支管管径和控制点标高
设计说明书 处理后污水的出路 城市的总体规划 城市排水系统的走向和布置
确定排水制度 进行排水管、渠系统规划布局 对污水处理工艺提出初步方案 提出污水综合利用措施
污水处理厂按较大型、中型、小型相结合的方式布置 污水处理厂的服务范围,除规划范围外,还应包括其上游的江流区域 污水处理厂应位于城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可与城市垃圾焚烧厂统筹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