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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按该货物的实际价值分摊共同海损 当该货物发生共同海损时,应按申报价值计算牺牲金额 既不分摊共同海损,其特殊牺牲也不列入共同海损 既分摊共同海损,其特殊牺牲也列入共同海损
一律不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全部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部分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以上说法均不正确分摊
罗地安海商法 罗马法典 “冬蒂法” 英国 1906年海上保险法
共同海损的分摊由比西号承担证明责任 未申报的货物应当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谎报的货物不应当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共同海损可适当包括间接损失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共同船舶分摊原则 共同海损分保原则 共同船舶分保原则
为代替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特殊费用而支付的额外费用, 可以作为代替费用列入共同海损 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 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应当由受益方按照各自的分摊价值的比例分摊 未申报的货物或者谎报的货物, 不应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载货船舶有意搁浅所造成的船货损失可以列入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共同船舶分摊原则 共同海损分保原则 共同船舶分保原则
海上保险是最早出现的一种保险形式 共同海损的问世晚于海上保险 英国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 共同海损是海上保险的雏形
分摊共同海损 部分分摊共同海损 不分摊共同海损 需视船票规定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共同船舶分摊原则 共同海损分保原则 共同船舶分保原则
未申报的货物或者谎报的货物,应当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不正当地以低于货物实际价值作为申报价值的,按照实际价值分摊共同海损 对共同海损特殊牺牲和垫付的共同海损特殊费用,不应当计算利息 经利益关系人要求,各分摊方应当提供共同海损担保
航程中产生的共同海损本身不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航程中产生的共同海损本身应参加共同海损分摊 A和B均对 A和B均不正确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共同船舶分摊原则 共同海损分保原则 共同船舶分保原则
罗地安海商法 罗马法典 “冬蒂法” 英国 1906 年海上保险法
《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最新修订版本是 1994 年版本 共同海损最早出现在《奥列隆惯例集》 中 1994 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规定, 共同海损理算应首先以数字规则为准 1974 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 明确将火烤和烟熏造成的损失列入共同海损
公元前800~700年 公元前916年 公元前2000年左右 公元前2500年左右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共同船舶分摊原则 共同海损分保原则 共同船舶分保原则
共同海损分摊原则 共同船舶分摊原则 共同海损分保原则 共同船舶分保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