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所属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局长 稽查局局长 所属税务局领导 所属税务局局长
稽查局局长 所属税务局领导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 上一级稽查局局长
次年 12 月 31 日 1 年 2 年 6 个月
所属税务局领导 所属税务局局长 稽查局分管检查领导 稽查局局长
稽查局领导 稽查局局长 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领导 稽查局所属税务局局长
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稽查局局长 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 稽查局所属税务局领导
所属税务局领导 所属税务局局长 选案部门负责人 稽查局局长
执行部门负责人;稽查局长 稽查局长;所属税务局局长 所属税务局长;设区市以上税务局长 稽查局长;设区市以上税务局长
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 检查完毕,检查部门应当将《税务稽查报告》 《税务稽耷工作底稿》及相关证据材料,在 5 个工作日内移交审理部门审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审理部门接到检查部门移交的《税务稽查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应当在 15 日内 提出审理意见 审理部门应当在 90 日内收集稽查各环节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整理成税务稽查案卷,归档保管
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封存载体不得外借 利用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 应当使用拷贝件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拷贝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 具有文献价值的税务稽查案卷电子文件和纸质案卷同步销毁
上级稽查局 上级税务局 省级税务局稽查局 所属税务局
在稽查各环节形成的各种资料应当统一送交审理部门,经审理部门整理,于结案后的30日内立案归档 税务稽查案卷应当按照稽查对象分别装订立卷,一案一卷,统一编号 凡定性为骗取出口退税、抗税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为永久 一般税务行政案件,其案卷保管期为15年 只补税未进行税务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经查实给予退税的案件,其案卷保管期为10年
稽查局局长 所属税务局领导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 稽查局局长或所属税务局领导
经所属税务局领导 经所属稽查局领导 经上级税务局领导 经上级稽查局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