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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5项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的相关支出,不属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 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子女教育支出按照子女数量扣除 赡养老人支出按照被赡养人老人数量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实行限额扣除 大病医疗支出只能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继续教育 住房公积金 大病医疗 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 赡养老人
住房公积金属于专项扣除项 补充养老保险属于专项扣除项 住房贷款支出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项 基本医疗保险属于专项扣除项 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属于专项附加扣除项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人接受本科生及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只能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夫妻中的任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夫妻双方也可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子女教育 赡养老人支出 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住房租金支出 大病医疗支出
子女教育支出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扣除标准为每年4800元 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赡养老人支出独生子女扣除标准为每月2000元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高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支出,婚后仍然可以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父母扣除
纳税人接受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在接受教育期间按照每月3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以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享受子女教育扣除的父母双方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独生子女纳税人赡养一位老人的,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可在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按照标准扣除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高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可扣除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是指购买唯一住房的住房贷款利息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可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维修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非独生子女一个纳税年度赡养父母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最多不超过24000元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可以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内接受高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每年4800元)定额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支出,婚后仍然可以各自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父母扣除
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24000元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12000元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3600元 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