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首问责任制是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或寻求涉税帮助时, 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人员为纳税人办理或有效指引纳税人完成办理涉税事项的制度 首间责任制的业务范围包括涉税业务办理、 涉税业务咨询、 纳税服务投诉和税收工作建议 纳税人到税务机关或通过电话等方式办理涉税事项、 寻求涉税帮助时, 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 认真倾听, 不得推谈、 敷衍、 拖延或者拒绝 首问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应按规定办理或答复; 对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的涉税事项, 可以不提供帮助
首位接洽的税务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接受咨询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办理涉税业务的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是首问责任人
对于能够明确解释的咨询问题,应当场答复 对于不能即时解答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按约定方式回复 对于暂不能准确答复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转交有关部门限时办理后回复 对于涉及多部门的疑难咨询问题,应当说明原因,经提交咨询专家组研究后及时回复
属于首问责任人本人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且纳税人手续完备的,首问责任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予以办结 手续不完备的,首问责任人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以及其它相关内容,让其补充相应资料和手续后予以办结 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办理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根据询问的事由,告知对应部门的地址、路径、联系电话等,并请办事人留下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事权管辖不明确的,不予受理
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当场办理或答复 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 因自身业务局限或设备原因,不能详细解答或办理的,应及时向纳税人解释说明,并指引到相关窗口办理或解答 对不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按一站式办理的要求转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和解答,并按有关规定明确的办理时限回复纳税人
做到有问必答,执行 “首问负责制” 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答复客户 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详细记录客户咨询或投诉的内容,留下客户姓名 .地址.联系电话等,待落实后及时答复客户 对于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可不予回答
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当场办理或答复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或者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 因自身业务局限或设备原因,不能详细解答或办理的,应及时向纳税人解释说明,并指引到相关窗口办理或解答 对不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应在 1 个工作日内按一站式办理的要求转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和解答, 并按有关规定明确的办理时限回复纳税人
办事效率 办事程序 办事态度 办事纪律 办事质量 办事内容
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的,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当场办理或答复。 不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应对纳税人的涉税事项和联系方式进行登记, 依法依规承诺限时办结或限时答复,负责跟踪办理情况, 并于办结后及时向纳税人反馈。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应一次性告知其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 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或明确告知不予办理的理由、依据等。 对不能当场办理或答复的, 应在 5 个工作日内按一站式办理的要求转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和解答,并按有关规定明确的办理时限回复纳税人。 资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应 3 个工作日内告知其所办事项的办理依据、办理时限、办理程序和所需资料。
也必需当场答复 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及时转交有关部门限时办理后回复 指引咨询者去别的部门咨询 不予回复
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