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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残疾人保障法》规定:有关教育机构拒不接收残疾学生入学,或者在国家规定的录取要求以外附加条件限制残疾学生就学的,依法对()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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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  税收减免政策  开展扫除文盲活动  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技术教育  
康复机构、社区康复点、残疾人家庭  残疾人家庭、社区康复点、康复机构  康复机构、社区康复点、残疾人家庭  社区康复、康复机构、残疾人家庭  
实施义务教育  税收减免政策  组织和扶持盲文、手语的研究和应用  开展扫除文盲、职业培训  合理设置残疾人教育机构  
《残疾人保障法》是保障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基本法律  《残疾人保障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全面保护残疾人的法律  《残疾人保障法》通过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残疾人事业,保障残疾人的权益  《残疾人保障法》需要不断进行调整,以规范各方责任。  
残疾人家庭  康复机构  福利性单位  社区康复  
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  开展扫除文盲活动  税收减免政策  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技术教育  实施义务教育  
康复机构、社区康复点、残疾人家庭  残疾人家庭、社区康复点、康复机构  康复机构、社区康复点、残疾人家庭  社区康复、康复机构、残疾人家庭  
残疾人劳动就业,主要实行集中就业的形式  国家对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事业组织和城乡残疾人个体劳动者,实行税收减免政策  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的产品,优先安排残疾人福利企业生产,并逐步确定某些产品由残疾人福利企业专产  政府有关部门下达职工招用、聘用指标时,应当确定一定数额用于残疾人  对于国家分配的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残疾毕业生,有关单位不得因其残疾而拒绝接收;单位拒绝接收的,当事人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处理,有关部门应当责令该单位接收  
康复机构、社区康复点、残疾人家庭  残疾人家庭、社区康复点、康复机构  康复机构、社区康复点、残疾人家庭  社区康复、康复机构、残疾人家庭  
康复机构  残疾人家庭  国家  社区康复  
国家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学生免收学费,并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杂费  在进行思想教育、文化教育的同时,加强身心补偿和职业技术教育  残疾人必须采取特殊教育方式,特殊教育的课程设置、教材、教学方法、入学和在校年龄,可以有适度弹性  国家举办残疾人教育机构,并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捐资助学  政府有关部门、残疾人所在单位和社会应当对残疾人开展扫除文肓、职业培训和其他成人教育,鼓励残疾人自学成才  
教育福利  文化体育福利  残疾人福利设施  福利补贴  
与甲小学协商解决  与小刚父亲协商解决  找其他学校招收  责令甲小学招收  
提供全部生活费  免收学费和实收杂费  免收杂费和实收学费  提供免费教科书,并给予寄宿生活费等费用补助  
《残疾人保护法》  《残疾人社会保障法》  《残疾人保障法》  《残疾人权益保障法》  《残疾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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