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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在承租期间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是否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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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租赁合同已无效  不能再租赁该房屋  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由人民法院决定能否租赁该房屋  
承租人明知房屋为事故房还要坚持承租的  承租人承租期间发生入室抢劫致死的  厦门麦田人员签前查封未核实,导致承租人无法继续承租或无法正常居住  以上描述都不对  
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必须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原租赁合同终止,不得继续租赁该房屋  若继续租赁房屋,须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出租人  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  承租人的近亲属  承租人的继承人  
已离异的妻子  现共同居住的儿子  居住邻近城市的养子  异国定居的女儿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租人委托拍卖人拍卖租赁房屋,应当在拍卖3日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未参加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不可租赁该房屋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不可租赁该房屋  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原租赁合同已无效  由人民法院决定能否租赁该房屋  
必须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原租赁关系不变  原租赁合同终止, 不得继续租赁该房屋  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续租该房屋  若继续租赁该房屋, 须重新设立条件, 订立租赁合同  
应重新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房屋租赁合同方可生效  可以收回房屋出租给其他人  可以要求增加租金  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当租赁物出现故障时,承租人应及时通知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  房屋租赁期间,因赠与、析产、继承或者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及时、认真地检查、修缮,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及正常使用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必须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若继续租赁该房屋,须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可以按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原租赁合同终止,不得继续租赁该房屋  
房屋租赁期间内,因买卖转让房屋的,原房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原租赁协议停止履行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租赁仅仅是房屋所有人让渡房屋使用权,房屋所有人仍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但不可以出卖、交换其所有的房屋  出租人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死亡,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以保障承租人的承租权  对于向居民或职工出租的公有房屋,为保障承租人家属的住房权利,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2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该房屋  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在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  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信息系统,逐步实行房屋租赁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并纳入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不可租赁该房屋  
已离异的前妻  在异国定居的女儿  居住在邻近城市的养子  现共同居住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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