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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的权益,是指房地产中无形的、不可触摸的部分,包括权利、利益和收益 房地产的所有权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一种复合性的权利 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有土地或者集体土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地役权是指土地所有权人或土地使用权人为他人能在自己土地上通行而使用自己土地的权力 典权是指支付典价占有他人房地产而为自己使用、收益的权利
一个人在他人土地上存在的一种利益 为自己特定土地便利而利用他人特定土地的权利 地役权享有和行使的限制性规定 对建筑物,植树、沟架之间的距离的规定
甲新建的房屋滴水滴在乙的房屋上,因此引起的纠纷 甲村在河流上游修建拦河坝,使乙村的水量骤减,因此引起的纠纷 甲的土地被乙的土地包围,导致甲无法直接到达公共道路,于是甲在乙的土地上通行,因此引起的纠纷 甲为了能在自己的房中欣赏远处风景,便与相邻的乙约定:两年内乙不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楼房,一个月后乙在自己的土地上建起两层小楼,因此引起的纠纷
如乙不同意修建简易公路,则甲可以主张相邻关系主张通过乙的土地 如乙不同意,甲可以与乙承包的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协商以获得修建简易公路的权利 如乙同意,后甲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土地转包给第三人时,甲和第三人都有权使用这条简易公路的权利 如乙同意,但甲乙没有就这一权利办理登记手续,则乙自己承包的土地转包给第三人时,第三人可以拒绝甲使用这条简易公路的权利
土地所有权,除法令有限制外,于其行使者有利益之范围内,及于地之上下 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权 支付佃租永久在他人土地上为耕作或牧畜之权 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之权
按年向土地所有权人交付租金而长期或永久使用,收益不动产的权利 自己土地的便利在他人土地上所设定的权利 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之权 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权
除法令有限制外,于其行使有利益之范围内,及于地之上下 以在他人土地上有建筑物或其他工作物,或竹木为目的而使用其土地之权 支付佃租永久在他人土地上为耕作或牧畜之权 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宜之用之权
承包方必须在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才能转让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达成的承包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必须在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后才能转让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地役权主体的扩大尽管传统民法理论认为只有土地所有权人才可以为自己土地的使用而在他人土地上享有地役权,也只有土地所有权人才有权允许他人在自己的土地上享有地役权 地役权客体的改变罗马法中,役权分为地役权与人役权,人役权是为自己土地的便利而使用他人土地的权利为特定人的利益而使用他人土地 地役权概念产生之初就要求设定地役权的土地相毗邻,导致了传统民法中,成立地役权以两宗土地即需役地和供役地的存在为必要 地役权实质上是法律对相邻土地利用关系进行的较为广泛的调整 地役权的有偿性传统民法中,地役权与相邻权无明确区分,都是调整使用相邻土地的当事人之间利害关系的法律手段,通常情况下,地役权同于相邻权的取得,是有偿的
承包方必须在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时才能转让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达成的承包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必须在取得发包方的同意后才能转让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
土地上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不相容的土地权利 从土地权利的作用来看,土地权利是对土地的支配权,进一步说,土地权利的作用就是保障土地权利人能够对土地直接实施各种支配性行为 任何一块土地上都可以有多个所有权 如果一个人对某块土地享有所有权,那么其他任何人同时对这块土地也享有另外一个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