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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委员应当及时提出回避的情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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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2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某发审委委员的同学持有发行人的股票  某发审委委员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后,私下与本次所审核的发行人进行过接触  某发审委委员担任经理的公司与发行人有行业竞争关系  某发审委委员的弟弟的配偶担任发行人所聘请的保荐人的总经理  
发审委委员的配偶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  发审委委员的姐姐任会计的公司与发行人有行业竞争关系  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近两年为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  发审委委员担任保荐机构的董事  
发审委会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发审委委员在投票时应当在表决票上说明理由  发审委委员应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对股票发行申请进行审核  发审委会议结束后,参会发审委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审核意见、表决结果等会议资料上签名确认,同时提交工作底稿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3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2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与本次所审核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3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与本次所审核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配偶  父母  兄弟姐妹的配偶  兄弟姐妹的子女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的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2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与本次所审核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某发审委委员持有发行人的股票  某发审委委员私下与本次所审核的发行人进行过接触  某发审委委员担任经理的公司与发行人有行业竞争关系  某发审委委员的弟弟的配偶担任发行人所聘请的保荐人的独立董事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人的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1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人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与本次所审核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1年,不可以连任  当发行人与发审委委员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时,发审委委员应及时回避  发审委会议表决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方为通过  
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由中国证监会聘任  主板发审委委员为25名,部分发审委委员可以为专职  主板发审委委员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10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15名  发审委设会议召集人  创业板发审委委员为25名,部分发审委委员可以为专职  
发审委委员由中国证监会的专业人员和中国证监会外的有关专家组成,由中国证监会聘任  发审委委员为25名,部分发审委委员可以为专职。其中中国证监会的人员5名,中国证监会以外的人员20名。发审委设会议召集人5名  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1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3届  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2年,可以连任,但连续任期最长不超过2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发行审核工作纪律的  未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  5次以上无故不出席发审委会议的  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  经中国证监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发审委委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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