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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审委委员审核股票发行申请文件时,有( )情形之一的,应及时提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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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5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为未通过  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不得提议暂缓表决  发审委对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审核程序与首发大致相同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7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4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4票为未通过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2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某发审委委员的同学持有发行人的股票  某发审委委员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后,私下与本次所审核的发行人进行过接触  某发审委委员担任经理的公司与发行人有行业竞争关系  某发审委委员的弟弟的配偶担任发行人所聘请的保荐人的总经理  
发审委会议审核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适用普通程序  发审委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适用特别程序规定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5名  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应提议暂缓表决  
发审委委员的配偶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  发审委委员的姐姐任会计的公司与发行人有行业竞争关系  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近两年为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  发审委委员担任保荐机构的董事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的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3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召开5日前,将会议通知、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达参会发审委委员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  发审委委员发现存在尚待调查核实并影响明确判断的重大问题,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前以书面方式提议暂缓表决  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只能暂缓表决3次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的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3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与本次所审核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将会议通知、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达参会发审委委员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5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3票为通过,同意票数未达到3票为未通过  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不得提议暂缓表决  中国证监会不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中国证监会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的董事(含独立董事,下同)、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2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机构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与本次所审核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实行问责制度。发审委会议审核意见与表决结果有明显差异的,中国证监会可以要求所有参会发审委委员分别作出解释和说明  中国证监会建立对发审委委员违法、违纪行为的举报监督机制  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通过发审委会议后,有证据表明发行人、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直接或者间接以不正当手段影响发审委委员对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的判断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扰发审委委员审核的,中国证监会可以暂停核准  保荐人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干扰发审委工作的,中国证监会按照有关规定在3个月内不受理该保荐人的推荐  
某发审委委员持有发行人的股票  某发审委委员私下与本次所审核的发行人进行过接触  某发审委委员担任经理的公司与发行人有行业竞争关系  某发审委委员的弟弟的配偶担任发行人所聘请的保荐人的独立董事  
发审委会议对发行人股票发行申请做出的表决结果最多可以暂缓表决三次  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的参会发审委委员不受是否审核过该发行人的股票申请的限制  中国证监会对发审委实行问责制度  保荐机构唆使、协助或者参与干扰发审委工作的,中国证监会在6个月内不受理该保荐机构的推荐  
发审委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适用特别程序规定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7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为通过  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不得提议暂缓表决  中国证监会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发行人或者保荐人的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发审委委员所在工作单位持有发行人的股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所在工作单位近1年来为发行人提供保荐、承销、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服务,可能妨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或者其亲属担任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与发行人或者保荐人有行业竞争关系,经认定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会议召开前,与本次所审核发行人及其他相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过接触,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职责的  
发审委委员每届任期1年,不可以连任  当发行人与发审委委员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时,发审委委员应及时回避  发审委会议表决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发审委委员为7名,表决投票时同意票数达到5票方为通过  
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应当在发审委会议召开前,将会议通知、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职能部门的初审报告送达参会发审委委员  每次参加发审委会议的委员为5名  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不得提议暂缓表决  中国证监会不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发审委会议表决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  会后事项发审委会议的参会发审委委员不受是否审核过该发行人的股票发行申请的限制  中国证监会不公布发审委会议审核的发行人名单、会议时间、发行人承诺函、参会发审委委员名单和表决结果  暂缓表决的发行申请再次提交发审委会议审核时,原则上仍由原发审委委员审核  
中国证监会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审委审核。发审委在审核时将重点关注一些问题,并就这些问题是否影响公司发行上市作出独立判断  发审委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工作程序开展审核工作  委员会进行充分讨论后,以投票方式对发行申请进行表决,提出审核意见。根据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以及投票情况,可将审核意见分为不同的类型  发审委委员在审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非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时,不得提议暂缓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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