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 )。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售房单位  房地产主管部门  已入住的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  
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由于其所有权及使用的特殊性,房地产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专项维修资金计征营业税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在物业服务企业发生更迭时,代管的维修资金账目经业主大会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在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结余维修资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为了保证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在维修资金出现闲置时,可以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属物业服务企业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为了保证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在维修资金浮现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资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资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专项维修资金属物业企业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为了保证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在维修资金浮现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资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资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保修期满前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并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业主大会成立后,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商品住房在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交维修资金,收取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保证专项维修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当维修资金闲置时,可以挪作他用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专项维修资金属物业服务企业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为了保证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在维修资金出现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资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资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专项维修资金应当在银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为了保证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在维修资金出现闲置后,可以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代收代管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公布收支结存情况,接受业主咨询,并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有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后的账目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物业服务企业所有  业主大会应当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  
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代管性质  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商业银行代管  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业主大会成立后,委托当地一家商业银行进行专户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代管  
提出计划,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自行决定  与部分业主商议决定  与建设单位商议决定  
售房单位  房地产主管部门  已入住的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  
售房单位  房地产主管部门  已入住的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代管性质  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商业银行代管  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代管  业主大会成立后,委托当地一家商业银行进行专户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后,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委员会代管  
维修资金的使用,目前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或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拨  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资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经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专项维修资金属物业服务企业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在业主大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由售房单位委托的管理单位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划拔  为了保证专项维修资金的安全,在维修资金出现闲置时,除可用于购买国债或者用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范围外,严禁挪作他用  因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住房灭失的,维修资金代管单位应当将维修资金账面余额按业主个人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