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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有限效力
因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一物一权原则是物权的基本原则之一 物权的客体是人 从设立目的的角度可以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物权是绝对权 物权具有优先效力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 物权是请求权
在"一物二卖"的情况下,物权优先于债权 同一物之上存在数个物权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 物权优先于债权是绝对的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物权登记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物权交付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物权转让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自办理物权登记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合同效力待定 合同生效,并且当然发生物权效力
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的一定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因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导致物权转让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动产物权的转让,一般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不动产物权的转让,一般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而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 在“-物二卖”的情况下,物权优先于债权 同-物之上存在数个物权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 物权优先于债权是绝对的
物权的客体是人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一物一权原则是物权的基本原则之一 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从设立目的的角度可以将物权分为自物权和他物权
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不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有限效力
物权具有支配力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 物权具有优先力 物权具有妨害排除力 物权具有确定力
物权是肯定权 物权具有优先效力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 物权是恳求权
对该抵押权登记的,登记具有对抗效力 抵押权自签订抵押合同时生效 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设定抵押权并登记的,该登记具有生效效力 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得设定抵押
用益物权人享有完全的支配力 按份共有人处分自己所有的份额,在同等条件下按份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当物权受到侵害的时候,只有该物的所有权人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 物权的追及效力是物权的支配力的具体体现
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物权客体的物可以是独立物和有体物,也可以是行为 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物权是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 土地承包经营权具有一般物权具有的优先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具有追及效力 土地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债的权利人和义务人都是特定的,而物权关系的权利人和义务人则是不特定的 债权具有追及效力,物权不具有追及效力 债权的客体为特定物、行为等,物权的客体为物 债权具有相容性,物权具有排他性
就同一标的物,物权和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 在物权与物权之间,也有效力强弱的问题 "物权优先于债权"没有例外 一般来说,性质相容的物权并存时,后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先成立的物权 所有权与限制物权并存时,限制物权优先于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