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企业破产法》第3条规定:"企业因(),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的, 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国有企业破产属政策性破产,不适用《企业破产法》  金融机构实施破产的,由国务院根据《商业银行法》等法律另行制度破产实施办法,不适用《企业破产法》  民办学校的破产清算可以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  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对债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财产不发生效力  
企业已经发生了严重亏损  企业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企业已经资不抵债  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国家政策变化造成严重亏损  
《企业破产法》只适用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不能参照适用《企业破产法》  破产是为了清偿全部有债务人财产提供担保的债权  我国破产法律制度包括破产清算程序、破产重整程序、破产和解制度  破产是债权实现的常规形式  
经营不善  严重亏损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停止支付  债务超过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严重亏损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必能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偿债能力  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债权人登记地  债务人登记地  债权人住所地  债务人住所地  
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并导致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形。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企业已经发生了严重亏损  企业已经不能清偿封期债务  企业已经资不抵债  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国家政策变化造成严重亏损  
该法适用于一部分特殊企业  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可以依照本法宣告破产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司法机构负责  破产案件的诉讼程序,与民事诉讼程序的法律规定相出入时,参照民事诉讼程序  
债权人登记地  债务人登记地  债权人住所地  债务人住所地  
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有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性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所有的企业法人  依照《企业破产法》开始的破产程序,效力仅及于债务人在中国境内的财产  企业申请破产的条件是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人民法院收到申请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应当依照破产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并在 15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  
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  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通过但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获得批准  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但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批准  破产企业的重整计划草案已获得通过并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通过批准  
企业已经发生了严重亏损  企业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企业已经资不抵债  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国家政策变化造成严重亏损  
我国《企业破产法》仅适用于企业法人  在我国,无论企业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其破产都可适用我国的《企业破产法》  从立法准则的角度上来看,我国的企业破产法采用的是商人破产主义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采用了商人破产主义立法准则,在我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等都具有商人这种主体资格,因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破产也适用企业破产法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自然人不能破产  
因企业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并导致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地情形。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地。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地。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