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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方式计征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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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1600元的费用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800元的费用  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船员的伙食补贴不计入其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  按照年薪制即全年一次性奖金的方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特定行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 30日内,合计其全年工资、 薪金所得,再按 12个月平均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对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 其纳税期限实行按年计算、 分月预缴,并在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年终后 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劳务报酬所得,其纳税期限实行按次计征,并在次月 20日内预缴税款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 3个月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  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并人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 ——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 ——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 ——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对于账册健全的个体工商户,其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人在次月15日内申报预缴,年度终了后3个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扣缴义务人每月扣缴的税款,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分次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为每次取得收入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个人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按所得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应当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对于从事采掘业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自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合计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采掘业  远洋运输业  远洋捕捞业  金融保险业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年终一次性取得承租经营所得的  从事采掘业的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采掘业  远洋运输业  海上石油作业  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年终奖  
“双薪”所得原则上不再纳税  个人取得全部退职费收入的应纳税额,应由其原雇主在支付退职费时负责代扣代缴  对实行年薪制的企业经营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税、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  个人退职后6个月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于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退职费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通讯补贴收入——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采掘业  远洋运输业,  陆上运输业  远洋捕捞业  建筑安装业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个人因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通讯补贴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  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一次取得数月奖金或年终加薪、劳动分红,可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  个人因公务用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补贴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按月预缴  企业为员工支付各项免税之外的保险金应并入员工当期的工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采掘业  远洋运输业  海上石油作业  企业经营者年薪制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的个人适用附加减除费用  附加减除费用标准是4800元  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采取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的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附加减除费用标准  华侨和香港、澳门、台湾同胞适用附加减除费用标准  
年应纳所得税额=[(每月工资、薪金收入-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工资、薪金收入÷12-费用扣除标准)×税率-速算扣除数]×12  适用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船员的伙食补贴不计入其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费用扣除标准是2000元/月,不能再扣除附加费用扣除标准  
采掘业  远洋运输业  海上石油作业  远洋捕捞业  
采掘业  远洋运输业  广告业  远洋捕捞业  建筑安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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