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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没有权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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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应当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  B.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的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人出席法庭  D.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杉L关的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该违法机关予以纠正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案件的判决和裁定,认为有错误时,应当按照上诉程序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的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应当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必须派人出席法庭  人民检察院发现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杉L关的活动有违法情况时,应当通知该违法机关予以纠正  
检察院提起民事抗诉的案件应当是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已经生效的案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有权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  上级人民检察院有权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起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直接提起抗诉  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确有错误的,应当再审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也可以驳回抗诉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提审  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裁定撤销判决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情形,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情形,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下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抗诉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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