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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丙三人合伙开办电脑修理店,店名为"一通电脑行",依法登记。甲负责对外执行合伙事务。顾客丁进店送修电脑时,被该店修理人员戊的工具碰伤。丁拟向法院起诉。关于本案被告的确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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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 是不合法的。  该合伙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  丙与丁签订的合同无效。  戊对于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中有两个以上同意的,甲的质押行为有效  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无效  如果乙、丙、丁三个合伙人不同意,甲的质押行为可以认定为退伙  甲的质押行为给戊造成损失的,应依法赔偿  
本案应以邓某某为原告  本案中应以邓某作为原告  本案应以丽都酒楼为被告  本案应以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收益在甲乙之间平均分配,丙不分配收益  甲乙丙应该按照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若合伙协议中无收益分配方案的约定,三人可通过协商确定收益分配方案  若合伙协议中无收益分配方案的约定,三人也无法达成一致,则合伙企业收益应当在三人之间平均分配  
该服装店实质上是合伙企业,应受合伙企业法调整  该服装店不是合伙企业  该服装店不受合伙企业法调整,但可以受《民法通则》调整  甲、乙、丙三人是公民个人合伙关系  
该合伙取名为“三义合”是不合法的。  该合伙与银行签订的抵押合同有效。  丙与丁签订的合同无效。  戊对于该合伙企业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甲、乙、丙所签订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以及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甲、乙、丙不能以劳务出资  该有限合伙企业登记事项中应当载明甲乙丙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认缴的出资数额  该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一通电脑行”为被告  甲为被告  甲乙丙三人为共同被告,并注明“一通电脑行”字号  甲乙丙戊四人为共同被告  
出售该合伙企业的厂房  改变该合伙企业的名称  转让该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采购办公用品  
甲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乙,须经丙同意  甲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丁,须经乙丙同意  丙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乙,应通知甲  丙如将合伙份额转让给丁,须经甲乙同意  
丁将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由于该电脑所有权已经属于合伙企业,因此该买卖合同无效  只有该合伙企业事后予以追认,丁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该买卖行为有效,因为电脑虽然是甲对合伙企业的出资,但电脑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甲,甲有权处分  
被告应为“客来香”饭店  甲、乙、丙为共同被告,并注明“客来香”字号  被告应为甲  甲和戊为共同被告  
出售该合伙企业的厂房  改变该合伙企业的名称  转让该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  采用办公用品  
甲、乙、丙三人设立了某有限合伙企业,其中只有甲为普通合伙人,合伙期间,甲因为法定原因被当然退伙,那么该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甲、乙、丙三人设立了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设立该合伙企业的目的是要把水中的月亮捞出来,所以该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甲、乙、丙三人设立了某普通合伙企业,其中甲乙因为法定原因被当然退伙,那么该合伙企业在甲乙退伙后满30天还没新的合伙人加入的,应当解散  甲、乙、丙三人设立了某普通合伙企业,因为三人常吵架,故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甲应将房产退还企业  甲应赔偿企业的损失  企业登记机关可以对甲进行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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