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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案件中,下列有关管理人的说法正确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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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中止  继续进行  移交到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终结审理  
在破产案件受理一年以前,凯通公司对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而向某商业银行提交的一辆轿车  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一年内,凯通公司放弃的对乙公司的一项债权  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一年内,凯通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卖给丙公司的一栋办公楼  凯通公司的董事长张某为了纪念昔日辉煌而拿回家收藏的一个凯通公司的纯金招牌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人请求对方当事入履行双方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管理人报酬由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确定  管理人的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  破产管理人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聘任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向法院报告工作  管理人不能由自然人担任  债务人认为管理人不能胜任职务的,有权要求法院予以更换  在不给债务人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前提下,管理人有权随时辞去职务  
破产案件的管辖  破产案件的审查与受理  指定管理人接管破产企业  破产财产的变价与分配  破产程序的终结  
甲公司的清算组在进行解散清算的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务,清算组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  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由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  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轮候、抽签和摇号  经过行政清理的商业银行的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清算组为管理人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报酬  管理人执行职务致人损害的费用  管理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在破产案件受理一年以前,凯通公司对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而向某商业银行提交的一辆轿车  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一年内,凯通公司放弃的对乙公司的一项债权  在破产案件受理前一年内,凯通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卖给丙公司的一栋办公楼  凯通公司的董事长张某为了纪念昔日辉煌而拿回家收藏的一个凯通公司的纯金招牌  
在破产案件受理1年以前,凯通公司对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而向某商业银行提交的1辆轿车  在破产案件受理前1年内,凯通公司放弃的对乙公司的一项债权  在破产案件受理前1年内,凯通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卖给丙公司的1栋办公搂  凯通公司的董事长张某为了纪念昔日辉煌而拿回家收藏的一个凯通公司的纯金招牌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人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  
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管理人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  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  破产财产的拍卖费用  
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除《破产法》和司法解释另有规定外,应当从管理人名册中指定管理人  受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一般应从本地管理人名册中指定  人民法院一般应按照管理人名册所列名单采取轮候、抽签、摇号等随机方式公开指定管理人  律师事务所或会计师事务所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人民法院不能指定其担任管理人  
破产企业某产品的特许权  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管理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  属于破产企业的机器设备  破产企业在破产案件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在裁定受理破产案件时指定  管理人的报酬由人民法院确定  管理人不能胜任职务时,债权人会议有权更换  管理人的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  对于事实清楚、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债务人财产相对集中的企业破产案件,可以指定管理人名册中的个人作为管理人  
个人担任管理人仅限于小额破产案件  破产管理人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聘任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由破产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协商确定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及收取情况,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甲公司的清算组在进行解散清算的过程中发现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的债务,清算组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可以指定清算组为管理人  人民法院一般应指定高级或中级人民法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由债权人会议选任,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由法院指定临时管理人  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即轮候、抽签和摇号  经过行政清理的商业银行的破产案件,人民法院可以指定其清算组为管理人  
在破产案件受理1年以前,凯通公司对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务提供质押担保而向某商业银行提交的1辆轿车  在破产案件受理前1年内,凯通公司放弃的对乙公司的一项债权  在破产案件受理前1年内,凯通公司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卖给丙公司的1栋办公楼  凯通公司的董事长张某为了纪念昔日辉煌而拿回家收藏的一个凯通公司的纯金招牌  
个人担任管理人仅限于小额破产案件  破产管理人可以由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聘任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由破产管理人与债权人会议协商确定  破产管理人的报酬及收取情况,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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