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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0%以上的证明
已交付部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开发企业向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按建设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1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明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按建设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预售价格和竣工交付日期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和 20% 以上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建设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期限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期限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 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5% 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抵押人必须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建设工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者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 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的 该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商品房尚未预售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 按建设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竣工交付日期 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预售价格和竣工交付日期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施工合同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投入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0%以上的证明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明 按建设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预售许可证明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预售价格和竣工交付日期
商品房预售方案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关于工程施工进度说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等级证书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0%以上的证明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按建设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0% 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 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5% 投入的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或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0%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0%以上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5%以上 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0%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开发企业向城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开发企业向城市、县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抵押人必须签订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合同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 建设工程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者建设工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的10% 该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房屋的 该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商品房尚未预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