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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既杖其脊,又配其人,且刺其面,一人之身,一事之犯,而兼受三刑”的刑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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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治法而后有治人”  “天下为主,君为客”   “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  以“天下之法”取代“一家之法”  
分权是加强集权的有效手段  监察制度有利于加强集权   通过人事变革达到加强皇权的目的  黄宗羲借以抨击君主__  
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量变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中断  质变是量变的必要准备  量变不会超过度  
秦朝在全国设立郡县  汉朝实行编户制度   魏国实行九品中正制  宋朝在各州设通判  
《宋刑统》是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  宋代的敕是指皇帝对特定的人或事所作的命令,成为断案的依据  宋代新的折杖法规定、除死刑外,其他笞、杖、徒、流四刑均折换成臀杖和脊杖  北宋将凌迟正式作为法定死刑的一种  
宋朝对犯人推翻原有口供的.采取翻异别推实施重审  宋朝在行政立法上将行政权分为枢密院、中枢门下和三司使以削弱相权  编敕和编例是宋朝最重要、最经常的立法活动  宋朝将徒刑折为脊杖,并于本地配役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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