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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房屋所有权 所有权发生变动 转移房屋使用权 承租人对租赁房屋可以处分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d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备案时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中包括书面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备案时只需要提供承租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房屋租赁当事人订立的是口头租赁合同,需到场说明情况
房屋的租赁期无限制,由租赁当事人约定 房屋的租赁期不得少于6个月 房屋的租赁期由租赁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20年 房屋的租赁期超过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 承租人有义务在租赁期限届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届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不用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承租原租赁的房屋,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租赁双方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当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时,房屋租赁关系随之停止 房屋租赁的标的是作为特定物的房屋 房屋租赁合同属于法定要式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继续性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无偿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要式合同
备案时提交书面租赁合同和身份证 备案时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中包括书面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备案时只需要提供承租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房屋租赁当事人订立的为口头租赁合同,需到场说明情况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备案时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中包括书面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备案时只需要提供承租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房屋租赁当事人订立的口头租赁合同,需到场说明情况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备案时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中包括书面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书 备案时只需要提供承租人的身份证件 如果房屋租赁当事人订立的是口头租赁合同,需到场说明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合同为单务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合同法》 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20 年 《合同法》 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 承租人有义务在租赁期限届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届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 应当事先征得承租人的同意, 不用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租赁期限届满后, 继续承租原租赁的房屋, 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 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是出租人与承租人签订的,用于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与其他租赁相比,商品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除签订合同外,还应当向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履行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为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
房屋的租赁期无限制,由租赁当事人约定 房屋的租赁期不得少于6个月 房屋的租赁期由租赁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20年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房屋的租赁期超过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房屋的租赁期无限制,由租赁当事人约定 房屋的租赁期不得少于6个月 房屋的租赁期由租赁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20年 房屋的租赁期超过20年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应采用示范文本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应办理登记备案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逐步实行网上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为要式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为双务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使用格式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在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用途是指房屋租赁合同中规定的出租房屋的使用性质 承租人与第三者互换房屋时,应当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承租人应当按照租赁合同规定的使用性质使用房屋,不得变更使用用途 承租人确需变更使用用途时,应当征得出租人的同意,不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签订租赁合同,并交付标的房屋,合同才能生效 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合同定金,合同才能生效 签订租赁合同,并交纳首期租金,合同才能生效 签订租赁合同后立即生效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 《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10年 承租人有义务在租赁期限届满后返还所承租的房屋 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届满前需要收回房屋的,应当事先商得承租人的同意,不用赔偿承租人的损失 租赁期限届满后,继续承租原租赁的房屋,应当在租赁期满前,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重新签订租赁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