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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清单工程量变化幅度在20%以内时,其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当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 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变更项目的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该项工程量增加在合同约定幅度以上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应调高
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或价格,应以该单价计算变更工程费用 实施变更工作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施工方法发生实质性变动,不应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当某项工作实际测量的工程量比工程量表或其他报表中规定的工程量的变动大于5%时,可对规定的单价或价格进行调整 变更工作的内容在工程量表中没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应按照与合同单价水平相一致的原则,确定新的单价或价格
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故应继续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 必须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若该工程量的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若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但措施费不能调整
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承包人提出,发包人确认 发包人提出,承包人和发包人确认 工程师提出并确认
调整后的综合单价 原有的综合单价 增减后的综合单价 新协商的综合单价
实际工程款的支付按照估算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成本补偿合同 变动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单价、业主承担风险较小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单价合同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 根据计划工程内容和估算工程量,在合同中明确每项工程内容的单位价格,实际支付时则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计算应付的工程款即为单价合同 变动单价合同对承包商而言存在一定风险 当采用变动单价合同时,合同双方可以约定一个估计的工程量,当实际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对单价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该约定如何对单价进行调整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大的项目
实际工程款的支付按照估算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进行计算 单价合同又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成本补偿合同 变动单价合同允许随工程量变化而调整工程单价、业主承担风险较小 固定单价合同适用于工期较短、工程量变化幅度不会太大的项目
采用新的施工工艺引起工程量清单项目变更,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 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按合同约定调整综合单价 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经业主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有误,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综合单价由施工单位提出,经业主方确认后,作为结算依据
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故应继续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 必须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若该工程量的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若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但措施费不能调整
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故应继续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执行 必须由承包人提出新的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若该工程量的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 若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其综合单价应予以调整,但措施费不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