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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调查环节 审查审批环节 用信管理环节 抵押登记环节
《个人信贷业务报批材料清单》 《个人信贷业务申报审批表》 《个人住房借款申请书》 《个人住房贷款调查审查表》
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评估)→(审议)→审查→(报备)→审批→用信管理→贷后管理→(不良贷款管理)→信用收回 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评估)→审查→(审议)→审批→(报备)→用信管理→贷后管理→(不良贷款管理)→信用收回 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评估)→审查→(审议)→审批→(报备)→贷后管理→用信管理→(不良贷款管理)→信用收回 D.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评估)→审批→(审议)→审查→(报备)→用信管理→贷后管理→信用收回→(不良贷款管理)
经销商资格审查→签订合作协议→购机户贷款申请→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 购机户贷款申请→签订合作协议→经销商资格审查→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 购机户贷款申请→经销商资格审查→签订合作协议→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 签订合作协议→经销商资格审查→购机户贷款申请→贷款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审查审批→签订合同→贷款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
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评估)→(审议)→审查→(报备)→审批→用信管理→贷后管理→(不良贷款管理)→信用收回 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评估)→审查→(审议)→审批→(报备)→用信管理→贷后管理→(不良贷款管理)→信用收回 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评估)→审查→(审议)→审批→(报备)→贷后管理→用信管理→(不良贷款管理)→信用收回 客户申请与受理→调查(评估)→审批→(审议)→审查→(报备)→用信管理→贷后管理→信用收回→(不良贷款管理)
客户申请贷款、审查审批、贷款账户创建(交易码12000)、贷款发放(支付方式为自主支付)、客户回单交客户。 客户申请贷款、贷款账户创建(交易码12000)、审查审批、贷款发放(支付方式为自主支付)、客户回单交客户。 客户申请贷款、审查审批、贷款发放(支付方式为自主支付)、贷款账户创建(交易码12000)、客户回单交客户。 客户申请贷款、贷款账户创建(交易码12000)、贷款发放(支付方式为自主支付)、审查审批、客户回单交客户。
综合业务系统中允许新增个人客户信息 综合业务系统中允许修改个人客户的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 综合业务系统中允许按客户名称查询客户信息 综合业务系统中提供按网点查询客户信息统计信息
审查人员进行贷款审查并提出审查结论 通过C3系统下达批复 审批人员进行审批并提出审批结论 对合同规范性进行审核
分散受理调查、审查审批 分散受理调查、集中审查审批 集中受理调查、分散审查审批 集中受理调查、审查审批
相关纸质文本 电子流程 签字的调查审查审批表 以上都是
贷款业务相关要素较受理环节发生重大变化,且通过审批要素调整无法进行修改的,通过系统“退之前环节处理”操作将流程退回至开户行客户经理(流程发起人)处,撤销调查业务,在业务申请环节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发起调查流程,由相关业务人员将业务流程逐级发回要求修改人员处。 辅助审查部门对贷款业务提出补充意见的,应下达书面补充通知,主调查人或其委托的调查人根据辅助审查部门的书面补充通知补充相关资料后,将辅助审查部门的书面通知、本部门的书面补充意见及补充资料通过影像资料“影像加载”模块,一并上传系统。 资金计划审查和法律审查及风险审查的“辅助审查”流程一般需在报送贷审会审议前完成终审。 信贷独立审查官可不明确意见,但应于有权审批人签批前终审辅助审查流程。
个贷业务的基本流程:业务申请与受理、调查、审查、审批、用信与贷款支付、贷后管理 个贷业务实行“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评级、授信可与贷款申请一并调查审查审批 个贷业务不实行关联方回避制度 个贷业务应按区域、产品、客户等维度实行风险限额管理
授信管理部门 审查审批中心 审批会议(贷审会) 以上均是
单点审查审批 会签审查审批 单笔审查审批 汇总审查审批
辅助审查流程未完成,则系统无法正常签批。 若系统存在其他取消经营资格控制,则系统无法正常签批。 贷款业务签批时,根据贷审会审议结果或有权审批人意见,如需对审批金额、发放日期、到期日期、提款有效期等进行修改的,可由有权审批人在业务签批时通过“审批要素调整”进行修改。 对其它系统控制不能修改的审批要素,可先由有权审批人完成业务签批,再由开户行在用信办理前,通过“数据变更”方式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