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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债券的面值折算成债券回购业务标准券代表的金额的比率 一单位债券市场价格折算成债券回购业务标准券的比率 一单位债券的票面利率折算成债券面值的比率 一单位债券市值折算成债券面值的比率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3%÷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0%÷100
债券可折成的标准券金额与其面值 债券市场价格折算成债券回购业务标准券 债券的票面利率折算成债券市场价格 债券市值折算成债券面值
对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用以回购交易的国债,企业债和其他债券,中国结算公司一般在每星期三收市后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下一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对已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用以回购交易的国债,企业债和其他债券,中国结算公司一般在每星期五收市后根据"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下一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对于新上市债券,中国结算公司最迟在新上市债券上市前一日,按照"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该品种债券上市日(含当日)至适用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对于新上市债券,中国结算公司最迟在新上市债券上市前一日,按照"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公式"计算该品种债券上市日(不含当日)至适用星期适用的标准券折算率
债券面值折算成债券回购业务标准券的比率 债券市值折算成债券面值的比率 债券市场价格折算成债券面值的比率 债券面值折算成债券市场价格的比率
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于每季度最终一个营业日公布下季度各现券品种折算标准券的比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下季度第一个营业日起按的折算比率计算各会员单位可用于国债回购业务的标准券数额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折算率将视国债市值的变化,由交易所定期予以调整公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于每季度初公布本季度各现券品种折算标准券的比率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3%÷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0%÷100
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于每季度最后一个营业日公布下季度各现券品种折算标准券的比率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下季度第一个营业日起按新的折算比率计算务会员单位可用于国债回购业务的标准券数额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折算率将视国债市值的变化,由交易所定期予以调整公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定期于每季度初公布本季度各现券品种折算标准券的比率
债券现券折算成债券回购业务标准券 债券市场价格折算成债券回购业务标准券 债券的票面利率折算成债券市场价格 债券市值折算成债券面值
标准券是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回购融资额度 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国债、企业债、公司债等可参与回购的债券均可折成标准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国债、企业债折成的标准券不能合并计算 上海证券交易所实行标准券制度的债券质押式回购分为1天、2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63天、91天、182天、273天11个品种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x(1-波动率)x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x(1-波动率)x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x93%÷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x90%÷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1-波动率)×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3%÷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90%÷100
现券的市场价格 现券的年利率 回购期限 资金的年收益率
现券的市场价格 现券的年利率 回购期限 资金的年收益率
债券面值折算成债券回购业务标准券 债券市场价格折算成债券回购业务标准券 债券的票面利率折算成债券市场价格 债券市值折算成债券面值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x(1-波动率)x97%÷(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上期平均价x(1-波动率)x94%÷(1+到期平均回购利率÷2)÷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x93%÷100 国债标准券折算率=计算参考价x9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