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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城市规划、房地产开发年度计划的要求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经计划主管部门批准的,不用报计划主管部门批准,但需要纳入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坚持旧区改建和新区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 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
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 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定的条件和国家划拨土地的用地要求开发利用土地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0% 项目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开发建设,超过2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居民住宅的建设和统筹安排进城务工人员的生活 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社区绿化设施的建设 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设施的建设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5% 项目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定的条件和国家划拨土地的用地要求开发利用土地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0% 项目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 房地产开发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项目生产特点和使用要求,结合项目所在地区的具体条件,遵照技术先进、成熟可靠的原则进行 厂外配套工程建设应与城市、地区的规划相协调,要统筹安排,保证城市、地区的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 要考虑使用管理方便,同时充分利用当地已有的条件和设施以及生产协作条件,力求减少工程量,节省投资 要符合环保,防止造成新的污染点
先地下,后地上 先地上,后地下 同步进行 负责到底
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 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
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 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项目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的资费
厂外配套工程建设应遵照保证生产、因地制宜、合理配置的原则进行 厂外配套工程建设应与城市、地区规划相协调,要统筹安排,保证城市、地区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 要考虑使用方便,厂外配套工程尽量齐全 要符合环保,防止造成新的污染点
应当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量力而行,尊重群众意愿,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城乡规划 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 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应当合理确定建设规模和时序
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定的条件和国家划拨土地的用地要求开发利用土地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项目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 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
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定的条件和国家划拨土地的用地要求开发利用土地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项目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房地产开发项目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开发建设,超过3年未动工开发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时,尚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原拆迁补偿安置合同中有关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给受让人。项目转让人应当书面通知被拆迁人
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设定的条件和国家划拔土地的用地要求开发利用土地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20% 项目开发建设应当统筹安排配套基础设施,并根据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实施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
充分利用现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 统筹安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 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