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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的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 以外购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一律按照粮食白酒的税率征税 外购两种以上酒精生产的白酒,一律从高确定税率征税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每只在5000元以上的各类手表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征税的应税消费品,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应税消费品的最高税率 应税消费品的最低税率 不缴纳 应税消费品的平均税率
实行从价定率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加工费包括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和增值税税金 加工费是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
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抵扣时,需提供外购消费品增值税专用发票 消费税率的定额税率中,征税单位最低0.1元,最高250元 粮食白酒,定额税率为每斤0.5元,比例税率为20% 生产企业将自产或外购葡萄酒直接销售给生产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不实行证明单管理,按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 以进口葡萄酒为原料连续生产葡萄酒的纳税人,不得抵减进口环节已纳消费税
消费税采列举征税办法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我国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中,不含木制一次性筷子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并按照各自的适用税率征税 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从高适用税率 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按平均税率计算
消费税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的税率呈现单一税率形式 消费税税目列举的消费品都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实行多环节课征制度
消费税采取列举征税办法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 消费税率有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 我国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中,不含木制一次性筷子
消费税税收负担具有转嫁性 消费税的税率呈现单一税率形式 消费品生产企业没有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均不征消费税 消费税税目列举的消费品都属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实行多环节课征制度
只对一部分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征税 环环征收 税负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税率根据不同消费品的种类、档次、结构、功能等情况,制定不同的税率
(材料成本 +加工费)÷( 1—消费税比例税率) (材料成本 +加工费)÷( 1—消费税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消费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材料成本 +加工费 +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1+消费税比例税率)
消费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 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一道复合税,税率为5%加0.005元/支 高档化妆品的税率是15% 纳税人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加工费应包括受托方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卷烟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照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税税率征税 白包卷烟按照同牌号规格卷烟的征税类别确定适用税率 从商业企业购进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是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其计算纳税的数量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复合计征消费税的应纳税额等于应税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再加上应税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可以将外购应税消费品和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给予扣除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到岸价×消费税税率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离岸价×消费税税率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出口数量×单位税额 出口应税消费品的收购数量×单位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