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X题卡 > 所有题目 > 题目详情

深圳某中外合资制药企业,中外双方股权比例为6:4。1992年8月开始营运,经营期为20年。开始营运当年企业获利,但企业选择从下一年度起计算减免税优惠期限。下表是该企业从1992年到2001年的获利情况...

查看本题答案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苏州某外商独资企业向英国人彼森转让其股权的合同  上海某中外合资企业的中方与外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  法国人罗杰斯承包经营扬州某中外合资企业的合同  德国人汉克承包经营大连某中外合作经营软件企业的合同  
化工厂以严某为被告起诉,列某中外合资企业为第三人  化工厂以某中外合资企业为被告起诉,列严某为第三人  化工厂以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共同侵权为由起诉,将严某与某中外合资企业列为共同被告  化工厂只能选择以其中一方为被告起诉  
任何情况下,国家对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得征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包括外国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中国法人  中国公民个人可以和外国投资者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方投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投资比例没有限制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按照出资分配收益,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分配收益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必须是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可以不具备法人资格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外方不得先行回收投资,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经营期间内外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先行回收投资  
甲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外方的出资比例一般不能低于25%  乙公司为法人型的中外合作企业,外方的出资比例一般也不能低于25%  丙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将股权转让给中方后,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不能低于25%  丁公司为外商并购后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一般不能低于25%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无限责任公司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设立实行准则主义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不适用《公司法》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中方股东不得为自然人  
请求(1)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请求(2)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如果甲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履行报批义务,但未获得批准,则乙企业可以另行起诉,请求返还已支付的转让价款  如果甲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拒不履行报批义务,则乙企业可以另行起诉,请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热门试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