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凑富有胆识,深受长官好评。任扬州法曹时,孟神爽触犯法令,勾结权要,韦凑果断处置,依法杖杀;入为相王属吏,上司遗憾与他相见太晚。 韦凑参议朝政,敢于据理力争。景云初年,朝廷议建金仙观,他认为农事季节,建观必使农民抛弃耕作;皇上不听从,他又会同其他官员一同谏诤。 韦凑学识渊博,善于以古证今。开元初年,朝廷议在靖陵建碑,他上奏说明古代园陵不立碑;议论孝敬皇帝庙号时,他又引经据典说不可称“宗”。 韦凑因受株连,遭到皇上责罚。部属罗阳主簿犯事,皇上认为韦凑放纵属吏侵吞牟利,理应负责,于是将韦凑降职为曹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