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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免限额是指居住国(国籍国)允许居民(公民)纳税人从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就其外国来源所得缴纳的外国税款的最高限额,即对跨国纳税人在外国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 抵免限额以不超过其外国来源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 分国抵免限额是当某居住国居民拥有多国收入时,居住国政府按其收入的来源国分别进行抵免 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不一致时(纳税人在高税国与低税国均有投资),采用分国抵免限额对纳税人有利,采用综合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 当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采用综合抵免限额对纳税人有利,采用分国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
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不同时,采用综合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 抵免法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取得的国内外所得汇总征税时,允许居民将其国外所得部分已纳税款从中扣减 分国抵免限额是当某居住国居民拥有多国收入时,居住国政府按其收入的来源国分别进行抵免 综合抵免限额是在多国税收抵免条件下,跨国纳税人所在国政府对其全部外国来源所得,不分国别汇总在一起,统一计算抵免限额的方法
目前国际上居住国政府可选择采用免税法、抵免法、税收饶让、扣除法和低税法等方法,减除国际重复征税,其中免税法是普遍采用的方法 抵免限额是对跨国纳税人在外国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此限额以不超过其外国来源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 当跨国纳税人的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实行分国限额法对居住国有利,采用综合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 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 可予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是指依据国外相关规定应当缴纳并已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款,不包括错缴的、返还的税款
免税法可以分为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两种 免税法以承认居民管辖权独占地位为前提,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抵免法以承认居民管辖权优先为前提条件,但并不承认其独占地位 抵免法中的直接抵免是指对跨国纳税人在非居住国非直接缴纳的税款,允许部分冲抵其居住国纳税义务
抵免限额是指居住国(国籍国)允许居民(公民)纳税人从本国应纳税额中,扣除就其外国来源所得缴纳的外国税款的最高限额,即对跨国纳税人在外国已纳税款进行抵免的限度 抵免限额以不超过其外国来源所得按照本国税法规定的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为限 分国抵免限额是当某居住国居民拥有多国收入时,居住国政府按其收入的来源国分别计算抵免限额 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不一致时(纳税人在高税国与低税国均有投资),采用分国抵免限额对纳税人有利,采用综合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 当跨国纳税人国外经营活动盈亏并存时,采用综合抵免限额对纳税人有利,采用分国抵免限额对居住国有利
从维护国家主权的角度考虑,免税法是解决国际重复征税的最佳办法 扣除法,是指居住国对居民纳税人征税时,允许从跨国所得额中扣除已向来源国缴纳的税款;其余额适用居住国所得税税率 直接抵免法适用于解决国际重复征税,间接抵免法适用于解决国际重复征税 限额抵免法,是指居住国对居民纳税人在所得来源国已缴纳的税款所允许抵免的数额,仅限于取自来源国的所得按居住国的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免税法可以分为全额免税法和累进免税法两种 免税法以承认居民管辖权独占地位为前提,被世界各国普遍采用 抵免法以承认居民管辖权优先为前提条件,但并不承认其独占地位 抵免法中的直接抵免是指对跨国纳税人在非居住国非直接缴纳的税款,允许部分冲抵其居住国纳税义务
直接抵免法是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直接缴纳或应由其直接缴纳的外国所得税给予抵免的方法 直接抵免法的计算步骤是:一是确定抵免限额,二是允许抵免额的确定 当跨国纳税人在国外经营普遍盈利且国外税率与国内税率高低不平的情况下,采用分国限额法对纳税人有利 直接抵免法适用于对同一经济实体即总、分机构间的税收抵免 税收饶让是一种独立的避免国际重复征税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