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票适用于单位和个人在同城范围内的各种款项结算 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处理的支票影像信息,具有与原实物支票同等的支付效力,出票人开户银行收到影像交换系统提交的支票影像信息,应视同实物支票提示付款 支票影像业务处理遵循“先付后收、收妥抵用、全额清算、银行不垫款”的原则。提入行可以采用印鉴核验方式或支付密码核验方式对支票影像信息进行付款确认 采用印鉴核验方式的,可使用电子验印系统,付款确认以签章为主,支票影像其他要素为辅。采用支付密码核验方式的,应与出票人签订协议约定使用支付密码作为审核支付支票金额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