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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因债务人的( )等行为,对债权人的债权产生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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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负责  向仲裁机构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务  
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负担  债权人与债务人按比例负担  债权人与债务人连带负担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无偿转让其财产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  
向人民法院请求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权人负责  向仲裁机构以债务人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务  
请求仲裁机构  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  请求债务人  请求人民法院  
通知债务人  与债务人协商  经过债务人的同意  重新签订合同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无偿转让其财产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 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 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  
债务人负担  债权人负担  债权人与债务人按比例负担  债权人与债务人连带负担  
债务人  债权人与债务人  担保人  债权人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  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  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无偿转让其财产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  
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债务人无偿转让其财产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受让人知道该情形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其财产,受让人不知道该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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