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
因继承取得票据,不需要背书 因赠与取得票据,不需要背书 背书人不记载被背书人名称而将票据交付他人的,持票人在票据被背书人栏内记载自己的名称与背书人记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背书未记载日期的,背书无效
出票是指出票人依照法定款式做成票据并交付于受款人的行为 背书转让是持票人的票据行为,只有持票人才能进行票据的背书 承兑为汇票所独有 票据保证适用于汇票、本票和支票
更改票据的金额 更改票据的日期 更改票据的签章 更改票据的受款人
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及金额更改 票据金额大写与小写记载不一致 背书更改 出票人在票据上的签章不符合《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
票据背书转让的,必须记载背书日期 票据被拒绝付款的,不得背书转让 票据被质押背书的,被背书人有权将票据背书转让 背书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部分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背书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背书附条件的,条件无效 分别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部分转让票据权利的,票据无效
汇票可以背书转让,支票不得背书转让 汇票的收款人名称不得补记,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可以补记 汇票一律需要提示承兑,支票一律不需提示承兑 汇票的票据金额可以更改,支票的票据金额不得更改
背书人在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被背书人再行背书无效 背书附条件的,背书无效 部分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 分别转让票据权利的背书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