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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营业税应税行为的,应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营业税应税行为的,未分别核算不同税目营业额的,应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行为和货物,如未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以及货物的销售额,应统一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行为和货物,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货物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一律征收增值税 对所有货物销售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为一律征收营业税 对于纳税人经营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营业税劳务的经营行为,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纳税人除了主营届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外,也还兼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一律征收增值税 对所有货物销售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为一律征收营业税 对于纳税人经营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营业税劳务的经营行为、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纳税人除了主营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外,还兼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必须在不同税种征税范围的经营项目总体核算、总体申报纳税 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纳税人兼营的销售货物或提供非应税劳务,与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应税劳务,分别核算,分别就不同项目的营业额(或销售额)按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申报纳税
纳税人有兼营行为但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营业额 搬家劳务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企业和个人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按期纳税的每月营业额5000~20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日)营业额300元 某生产型企业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其提供的运输劳务征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兼营不同税目的应税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从高适用增值税税率 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征收机关来执行 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销售的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单独核算的,可以按销售额比例来计算减免税
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缴纳增值税的兼营行为 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缴纳营业税的兼营行为
属于一般兼营行为,应分别核算,分别纳增值税和营业税 属于特殊兼营行为,由税务机关核定增值税的销售额和营业税的营业额 属于混合销售行,一并缴纳增值税 属于混合销售行,一并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文化培训行为,凡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的,其文化培训收入缴纳营业税,货物销售额不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文化培训行为,如果纳税人是以缴纳营业税为主的企业,全部收入都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文化培训行为,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的,全部收入均缴纳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增值税货物销售和营业税文化培训行为,凡未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培训行为的营业额
缴纳增值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缴纳增值税的兼营行为 缴纳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 缴纳营业税的兼营行为
对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行为一律征收增值税 对所有货物销售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为一律征收营业税 对于纳税人经营行为既涉及货物销售,又涉及提供营业税劳务的经营行为,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纳税人除了主营属营业税征税范围的项目外,也还兼营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项目,税法称之为“兼营行为”
纳税人的经营行为,必须在不同税种征税范围的经营项目总体核算、总体申报纳税 纳税人兼营行为不分别核算或不能准确核算的,其应税劳务与货物或非应税劳务一并征收增值税,不征收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的应税劳务是否一并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征收机关确定 纳税人兼营的销售货物或提供非应税劳务,与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的应税劳务,分别核算,分别就不同项目的营业额(或销售额)按营业税或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申报纳税
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产品免征营业税 纳税人兼营免税、 减税项目的, 应当分别核算免税、 减税项目的营业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 减税项目未分别核算免税、 减税项目的, 均按减税项目进行减税
纳税人有兼营行为但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营业额 铁路运输服务,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自2014年10月1日起,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在境内提供培训服务并收取价款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统一缴增值税 统一缴营业税 不用纳税 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从事货物运输的纳税人运输货物的同时销售所运输货物的,缴纳营业税 混合销售行为的确定由国家税务总局所属的征收机关来执行 营业税的纳税人,兼营应税劳务与货物销售的行为,未分别核算的,一律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未单独核算的,可以按各自占销售额比例来计算减免税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应税行为的,未分别核算的,将从高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税行为营业额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单独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营业额;未单独核算营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免征营业额 纳税人兼营应税行为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应当分别核算应税行为的营业额和货物或者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其应税行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
该经济行为属于兼营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销售产品应纳的增值税和运输行为应纳的营业税。 该经济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全部视为销售货物,只缴纳增值税。 该经济行为属于兼营行为,且运输货物与销售货物有从属关系,故只缴纳增值税。 该经济行为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销售产品应纳增值税和运输行为应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