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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无权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发包人对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可以请求支付工程价款,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按照原无效合同约定 参照原无效合同约定 按照合同订立时合同履行地工程造价部门计价方式 不予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之日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首次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验收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承包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过失的,可以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按照原无效合同约定 参照原无效合同约定 按照合同订立时合同履行地工程造价部门的计价方式 不予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实际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但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承包人承担民事责任
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价款的,不予支持 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不予支持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之日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首次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验收日期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但是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的,应予支持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仍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有过失的,可以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当事人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工程质量经鉴定合格,以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之日 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承包人首次送交竣工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送交竣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建设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建设工程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验收日期
参照原无效合同约定 按照合同订立时合同履行地工程造价部门的计价方式 按照原无效合同约定 不予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