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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某住在甲区,乔某在乙区有楼房一栋。2003年6月10日,乔某与花某在丙区签订了借款协议,乔某向花某借款20万元,定于 2004年6月10日返还。协议书经丁区公证处公证。公证书上写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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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丽的偷盗行为属于过失犯罪行为,保险公司应予赔付  乔丽的行为属于故意犯罪,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乔丽的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应当赔付  乔丽因触电死亡,并非因偷盗而死,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付  
王某已立遗嘱将楼房留给妻子李某,该楼房不作为王某的遗产  楼房与存款的一半应作为王某的遗产,进行分配  李某所佩戴的金银首饰是李某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继承  李某佩戴的金银首饰因其贵重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王某的遗产  
如果乔某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保险公司不应拒绝赔付  如果乔某已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保险公司不应赔付,但应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如果乔某未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赔付,同时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如果乔某未交足2 年以上保险费,保险公司不应赔付,但应当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甲市A区人民法院   乙市B区人民法院   乙市C区人民法院   上述三个人民法院中的任何一个  
甲区人民法院   乙区人民法院   丙区人民法院   丁区人民法院  
可以拒绝赔付,但不能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可以拒绝赔付,但应当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不能拒绝赔付,因为乔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以拒绝赔付,因为乔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012 年11 月6 日之前  2012 年12 月5 日之前  2012 年12 月15 日之前  2012 年12 月17 日之前  
不是破产财产  是破产财产  由甲企业负责收回  由清算组向法院申请追回  
王某已立遗嘱将楼房留给妻子李某,该楼房不作为王某的遗产  楼房与存款的一半应作为王某的遗产,进行分配  李某所佩戴的金银首饰是李某的个人财产,不参与继承  李某佩戴的金银首饰因其贵重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有一半是王某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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