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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各项中,计征个人所得税的方法正确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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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取得保险赔款应计征个税  对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讲课费和顾问费,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生育妇女按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保险赔款应计征个税  对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讲课费和顾问费,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生育妇女按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减征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品再版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的收入,以每次连载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免征个人所得税  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劳务报酬”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居住必须满1年  个人所得税具有调节收入分配公平的作用  采用分类差别计征方法  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分为11类  
非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经营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同一作品再版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的收入,以每次连载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保险赔款应计征个税  对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延长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讲课费和顾问费,按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生育妇女按规定取得的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免征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稿酬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减征个人所得税  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并人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  按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6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稿酬所得,同一作品再版取得的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报酬所得,同一作品先在报刊上连载,然后再出版,应视作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量化资产,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品再版所得,应视作另一次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的收入,以每次连载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人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稿酬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对非居民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内但支付地点在境外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政府规定标准缴纳的失业,养老,医疗保险的部分应计入职工当期工资,薪金收入,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不计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自行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作者去世后,对取得其遗作稿酬的个人,按“稿酬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就企业而言,如果当月既有年终双薪,又有全年一次性奖金,可合并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职工因为单位低价向其售房少支出的差价部分,按照“偶然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从按规定宣告破产的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个人从事彩票代销业务取得的所得,按“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股东获得企业购买且所有权办理在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应按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承包人对被承包企业经营成果不拥有所有权,仅是按合同规定取得的所得,应按“工资、薪金”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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