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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居甲国的华侨王某与李某在甲国结婚,后王某在甲国起诉与李某离婚时被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王某转而在我国法院诉请离婚。根据我国现行司法解释,有关此案的管辖与适用法律,下列哪些选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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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因双方己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因双方己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中国法院对该案件不具有管辖权,不应受理  吴某原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可以受理,但受理后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只能适用甲国法  杨某可以向其原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适用中国法处理该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  吴某、杨某原住所地人民法院均具有管辖权,若其中某一法院受理该案件,对于二者离婚条件及因离婚而引起的在甲国存款的分割适用中国法,而在甲国的房产的分割则适用甲国法  
乙国认为王某是政治犯,政治犯不引渡  王某的行为在乙国不认为是犯罪  乙国引渡法规定对于王某在中国的犯罪行为不予引渡,应在乙国起诉  乙国认为甲国是__国家,其司法程序不正当,不能有效地保障犯罪人的人权  
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1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中国人甲与法国人乙在瑞士结婚并定居在瑞士。婚后因感情不和,甲回到中国提起离婚诉讼。关于甲乙婚姻的有效性、离婚及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应分别适用瑞士法、中国法  中国公民甲与美国公民乙l999年结婚,2000年乙向美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甲得知后向自己住所地的中国法院也提起离婚之诉。中国法院受理了此案  中国公民甲与中国公民乙在国外留学时结婚,但未定居。甲回国后欲起诉离婚,应由甲或乙的原住所地法院管辖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王某原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因两人定居国外且在国外结婚,我国法院不应受理  李某在国内的最后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  如中国法院管辖,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应适用甲国法律  
因为杨某已经在甲国法院起诉,且双方定居在甲国,所以中国法院对该案件不具有管辖权,不应受理  吴某的住所地法院具有管辖权,可以受理,但受理后对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只能适用中国法  杨某可以向原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在甲国存款的分割适用中国法,而在甲国的房产的分割则适用甲国法  虽然丙具有甲国国籍,但是在中国有住所,故对于甲乙离婚后对丙的监护权的确定,应当适用中国法  
由于中国和甲国既无司法协助协定也无互惠关系,法院应拒绝承认甲国离婚判决  如果甲国离婚判决是在王某缺席且未得到合法传唤情况下作出的,法院应拒绝承认  如果法院已经受理了韩某的申请,王某向同一法院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法院已经受理了韩某的申请,韩某不得撤回其申请  
中国法院对该案件不具有管辖权,不应受理  吴某原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可以受理,但受理后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只能适用甲国法  杨某可以向其原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适用中国法处理该离婚及财产分割问题  吴某、杨某原住所地人民法院均具有管辖权,若其中某一法院受理该案件,对于二者离婚条件及因离婚而引起的在甲国存款的分割适用中国法,而在甲国的房产的分割则适用甲国法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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