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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共有六篇,其篇章、体例、结构都还比较简单 汉代制定的《九章律》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 魏律在保留第一篇《刑名》的基础上,新增《法例》篇,丰富和扩大了法典“总则”的内容,使中国古代法典在篇章体例结构上更加规范化 北齐律确定了十二篇的法典体例,并首创了《名例律》的总则篇目
我国封建成文法典的制颁始于《法经》,完结于《大清律集解附例》 《永徽律疏》代表了中国封建法制的最高成就 《大清现行刑律》是我国封建法典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开皇律》首次使得封建成文法典的篇章体例定型化
《法经》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共有六篇,其篇章、体例、结构都还比较简单 汉代制定的《九章律》在《法经》六篇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户律、兴律、厩律三篇 魏律在保留第一篇《刑名》的基础上,新增《法例》篇,丰富和扩大了法典“总则”的内容,使中国古代法典在篇章体例结构上更加规范化 北齐律确定了十二篇的法典体例,并首创了《名例律》的总则篇目
《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
《法经》中相当于近代刑法典总则部分的“具法”被置于6篇中的篇首 《魏律》对秦汉旧律有较大改革,如将“具”改为“刑名”,并将其置于律首 《北齐律》将刑名与法例合为名例一篇,奠定了后世刑法的总则 《大清律例》是我国最后一部成文法典,釆六部格局
《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 《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永徽律疏》是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 《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完成于唐玄宗年间
《永徽律疏》总结了汉魏晋以来立法和注律的经验 《永徽律疏》的完成,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 《永徽律疏》是中国历史上迄今保存下来的最完整、最早、最具有社会影响的古代成文法典 《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完成于唐玄宗年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