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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 儿科普通药品 麻醉药品注射剂 第二类精神药品 第一类精神药品控缓释制剂
应当凭执业助理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医嘱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医师出具的处方,按医嘱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执业医师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处方资格后,方可在本医疗机构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但不得为自己开具该种处方 医务人员应当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根据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确需使用麻醉药品或者第一类精神药品的患者,应当满足其合法用药需求
应当凭执业助理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执业药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医师出具的处方,按医嘱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医嘱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执业助理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医嘱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医师出具的处方,按医嘱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因治疗疾病需要,个人凭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诊断书、本人身份证明,可以携带单张处方最大用量以内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未取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擅自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有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或者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执业医师未按照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要求使用第二类精神药品或者未使用专用处方开具第二类精神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 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可以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 第二类精神药品的销售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 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只要有处方就可以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对第二类精神药品应实行双人管理 必须在药品库房中设立独立的专库或者专柜储存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建立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 第二类精神药品专用账册自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保存不少于2年
应凭执业药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凭执业助理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凭医师出具的处方,按医嘱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医嘱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药品;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资格 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购买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或者停止相关活动,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 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印鉴卡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给予警告,暂停其执业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由其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印鉴卡
由原发证部门直接吊销其执业证书 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 由所在医疗机构取消其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 给予警告,暂停执业活动
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出具的处方 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并将处方保存2年备查 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 禁止超剂量或者无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可以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向任何人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按规定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可以凭执业医师出具的处方,超剂量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可以不凭处方向成年人销售不超过1日常用量的第二类精神药品 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1年备查
没有处方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未经执业药师复核零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向20岁的大学生销售第二类精神药品 调剂10日常用量的含有第二类精神药品控缓释制剂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