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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应当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调查情况、收集证据 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对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有争议的,赔偿委员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的陈述和申辩,并可以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处理赔偿请求,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不须制作赔偿决定书;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赔偿请求人,并说明不予赔偿的理由 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可以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
赔偿请求人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
未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赔偿请求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赔偿义务机关逾期不予赔偿,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赔偿请求人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确定的赔偿数额有异议,赔偿请求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赔偿请求人对赔偿的方式、项目、数额有异议的,或者赔偿义务机关作出不予赔偿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可以提供证据 行政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行政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行政赔偿案件中,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均承担举证责任
赔偿义务机关负担 赔偿请求人负担 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人共同负担 人民法院自行负担
赔偿请求人只有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才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不能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逾期不予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只有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才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 赔偿请求人不能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请求 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逾期不予赔偿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两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行政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人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行政赔偿请求 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 存在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请求人应当向所有共同赔偿义务机关同时要求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赔偿案件时,赔偿请求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提供证据
赔偿请求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 赔偿义务机关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 赔偿义务机关负举证责任 赔偿义务机关采取行政拘留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的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赔偿义务机关应当提供证据。
行政赔偿程序中,赔偿请求经赔偿义务机关处理后,请求人不服的,不需要再向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而在刑事赔偿程序中,请求人对赔偿义务机关的行为不服还不能马上诉诸法院,而必须向赔偿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行政赔偿请求人只有在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后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整理赔偿请求人在赔偿义务机关的上一级机关复议之后不服的,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设立的赔偿委员会作出裁决 行政赔偿与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也不同 行政赔偿请求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附带提起,此时不需要行政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而刑事赔偿请求则必须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起
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 第三人 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义务机关 赔偿请求人 赔偿义务机关与请求人共同 人民法院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