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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安居房,对所签订的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施工监理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房屋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在商品储备公司开展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对签订购销合同的各方免征印花税。 对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物品)直接捐赠或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捐赠给芦山地震受灾地区或受灾居民所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个人和机构在境外书立的合同无须贴花 个人和机构买卖封闭式证券基金一律免征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按租赁合同征税 目前,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免征印花税
2008年11月1日起,个人销售和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定的租房合同,一律免征收印花税 在商品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房,一律减半征收印花税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免征所涉及的印花税
投资者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免征印花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8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凡房屋属于用于生活居住的,暂免征收印花税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按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 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与北京冬奥组委签订的各类合同,免征国际奥委会相关实体应缴纳的印花税
对财产租赁合同的应纳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所立的书据,应缴纳印花税 外国政府向我国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农林作物保险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军事物资运输结算凭证 财产租赁合同
借款合同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技术合同 工商营业执照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捐赠给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企业销售住房免征印花税 个人出租商业用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企业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送给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免征印花税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不区分用途,一律暂免征收印花税 无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
对财产租赁合同的应纳税额超过1角但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或抄本,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所立的书据,应繳纳印花税 外国政府向我国企业提供优惠贷软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不征印花税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 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送给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企业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不区分用途,暂免贴花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减半征收印花税 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外国政府向我国政府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免征印花税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企业主管部门批准改制的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要照章缴纳印花税 无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购买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暂免征收飞机租赁企业购机环节购销合同印花税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技术咨询合同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副本免征印花税 贴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对按0.5‰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所立书据免征印花税
现行印花税采用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税率 2017年某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融资租赁合同按财产转移书据计税贴花 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对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免征建设、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涉及的印花税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送给学校所书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与股票所书立的股权转让书据,免征印花税 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业产品收购合同,免征印花税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订立的租房合同,不区分用途,一律暂免征收印花税 无息贷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减征印花税 国家石油储备基地第一期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费用,免征印花税 对个人投资者买卖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减征10%的印花税 与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财产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征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