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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要求全体合伙人清偿 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要求有限合伙人清偿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乙公司就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丙公司,则乙公司可以以丙公司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进入破产程序前,债务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破产管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5%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不能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提出重整申请以债务人已发生破产原因为前提
全体债权人都得到5万元清偿后 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得到5万元清偿后 全体债权人都得到10%的清偿后 全体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都得到10%的清偿后
甲公司应当提交乙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证据 甲公司应当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该破产申请受理之后,对乙公司的房产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方可行使抵押权 丙公司对乙公司负有债务,在破产受理后丙公司受让了丁公司对乙公司的债权.因此丙公司无须再向乙公司履行等额的债务
该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 该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该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和解申请 该公司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
公司的债权人可以要求甲和其他股东对公司无力清偿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公司的债权人无权向甲和其他股东要求偿还债务 由于公司的亏损是甲的经营不善造成的,所以公司的债权人有权向甲要求履行债务 如果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申请公司破产
甲公司 乙公司 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乙公司以外的其他债权人
甲公司 乙公司 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乙公司的连带债权人
甲公司只能要求乙公司偿还其债权,不能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甲公司可以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丙公司如果拒绝甲公司要求向其履行债务的请求,甲公司无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乙公司放弃了对丙的债权,甲公司就无权要求丙公司向其履行债务
甲公司 乙公司 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乙公司的连带债权人 甲公司的保证人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 甲公司应提交乙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证据 乙公司就甲公司提出的破产申请,在收到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如乙公司对甲公司所负债务存在连带保证人丙公司,则乙公司可以以丙公司具有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其不具备破产原因
甲公司 乙公司 乙公司的连带债权人 占甲公司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
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申请之日起25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送达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人员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债权人甲丙二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李某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本案中乙丙丁戊戌申等人是和解债权人 如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对乙的债务是与债务人李某共同负连带责任的,那么,如果在和解协议中,乙减免了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部分债务,李某将承担与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一样的债务 因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的欺诈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被人民法院裁定无效,并宣告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此时,和解债权人丙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不予返还 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债权人乙的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甲电子有限责任公司破产